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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过期奶事件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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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er 发表于 2005-6-17 21:48:00
汗!! 在偶了解这件事情之前,偶还在学校的小卖部买了2次便宜处理的光明牛奶,原来是1.5一包,现在还在卖,但分2种,早一点日期的是1.5两包,新的还是1.5一包,还以为是打特价。后来看了sohu上的消息才知道真相,于是更加想起,卖奶的店主卖给我“特价”奶时候的注目的眼神,当是关注包装上的日期。 看来他早已知道奶里面的问题,却还在学校里卖,蒙骗着众多的学生。 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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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yang 发表于 2005-6-18 15:41:00

做企业必须要以诚信为本,特别是食品企业,一个丑闻就足以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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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zxm 发表于 2005-6-18 16:42:00

“中国乳业十大受尊重企业家揭晓 光明三鹿在列”这新闻是不久前发表的。 你们看了有什么感想? 是不是很逗?! 是不是很有讽刺意义?! 光明=黑暗! 以后不喝牛奶了! 商场货架上那么多的过期牛奶哪里去了! 伊利,蒙牛,光明(黑奶), 都回收开袋从包装,打日期吗!

国家应该追查连带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象美国那样要罚就罚的他倾家荡产。就算他想赚昧心钱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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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子矜 发表于 2005-6-18 21:59:00

接连的食品质量问题事件的发生,是一种必然。在经济转型的今天,旧的制度被一点点的否定和推倒,而新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在这个时间内必然存在制度的真空。那些商家在利益的促动下,不顾一切后果的利用现有的“资源”(当制度出现真空时,逃避应有的责任,避免应有的义务,意味着可以节省一大笔money),为自己谋金钱。这些类似的做法古今中外皆有之,唯一的差别在于行为的程度如何。 低的行业进入门槛(包括产品质量的检验标准、产品生产技术要求等),必然面临着残酷的竞争,而缺乏法律和企业道德的约束(对这类行为的惩罚机制的不足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使得一些厂家开始了其“血腥”的发家史和“壮大”的进程。

面对生存的危机,由谁还会顾及他人的利益? 当然极少数道德卓然者例外。

光明牛奶做为我国有名的牛奶生产企业,其行为犹如此,可见要么就是牛奶行业的竞争太过于混乱,要么就是某些企业置广大人民的利益而不顾,一心只想着money,这样的企业注定是没有前途和钱途的。这样置企业名声于不顾的短视行为必然受到消费者的报复。随着消费者消费意识的增强,这种报复行为会越来越强烈和持续。光明牛奶作为中国牛奶行业的知名企业不但没有起到企业道德宣传者的作用,反而成为反面的典型,这不知道是消费者的不幸?还是中国的不幸?

手空空,无一物 路遥遥,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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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ldy 发表于 2005-6-19 08:04:00

当地政府方面,打又打不得,瞒又瞒不住!

作为一个公务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先想到的是保护企业,毕竟和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对记者,对百姓当然要“做秀”了。

市场上很多东西还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无作为,市场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矛盾不是一天产生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博弈吧,关键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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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ry 发表于 2005-6-19 13:22:00

从报道中看山盟公司和光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像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更像是光明集团授权给山盟公司,进行的贴牌生产,母公司给子公司自己的品牌,授权准许生产,但是实际上仍然是子公司的产品,显然,为了品牌的声誉,母公司应对生产厂进行严密的监督,以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本公司的要求,报道中的回奶事件没有看见光明总厂的监督,或者说,其监督了,但是我们没有看到其有发挥实质性的效果。山盟厂很明显在这里扮演了一个绝对的经济人的角色,他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演出了这场回奶事件。其实这本应是称为非理性的做法,相信山盟厂也知道,但是仍然这么做,必然是发现其中有些什么奥妙了。被称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政府部门到哪里去了?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没有看见他的身影,质检部门的缺失,成为了山盟厂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的客观的推动力。即使被发现,其付出的代价不过就是罚款,或是停产几天,过了几天,又重操旧业,想想,成本还真低呢!

这么多内因外力在对山盟厂进行作用,要他不进行回奶事件恐怕很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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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yf8284 发表于 2005-6-20 09:57:00

企业是一国经济的主体,当企业尤其是大企业、著名企业开始造假以牟暴利,我不知道这个国家的未来会是什末样的。即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交易一方利用信息优势侵犯令一方利益时,这样的交易也不会长久,企业必将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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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兔 发表于 2005-6-20 12:07:00
出了这件事之后才知道,原来几乎大部分牛奶加工企业都有“回奶罐”。如果不是出于这样或那样的目的,这些大型回奶罐存在的意义何在?没有一家企业给予正面的回答。而且,报纸或其他媒介的报道表明,光明总部的发言人并未对此事做出完满的解释,甚至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个人认为,此举已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由令人联想到雀巢奶粉事件。作为一家著名大型跨国公司,雀巢在事件发生后所表现出的傲慢和不作为令人愤怒。从营销角度来说,这2件事都可算得上是非常严重的公关危机,但2家公司的做法却令人诈舌。难道中国的消费者真的好欺负吗?在大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些公司的做法终有一天会遭到市场的报复。此外,接二连三的食品及相关日用品问题被暴光,也一定程度反映了相关部门管理上的巨大漏洞,以及日渐消逝的企业的诚信道德。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不禁要问,这年头,咱们还能吃(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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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123 发表于 2005-6-20 17:35:00

诚告消费者书

1、河南电视台的报道光明乳业已经知道并非常重视,已从上海派出副总裁、质量总监和地区总经理到郑州进行调查。

2、郑州光明山盟从来没有做过“将变质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行为,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3、报道中实际提及了两个方面的事情(从照片也可以看出),一个是堆放的百利包产品,这些是郑州光明生产的、尚未销出的库存产品。因为郑州山盟正在进行土建,仓库没有完全建好,就将可常温存放的百利包产品堆放在外面。在存放过程中如果发生渗包现象就会造成一些污染。这是光明管理上的疏漏。我们已经在处理有关责任人。另一个就是记者提到的被剪包的牛奶,这部分牛奶是经销商在保质期内没有售出的牛奶,按照我们公司的流程返厂进行报废的。为了防止过期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消费者带来损害,公司的报废流程是:剪开牛奶袋子 到进废奶桶 从废奶桶到入污水处理池。我们所有报废的牛奶都有报废单可查。库存的百利包和返厂的报废产品是两回事情。

4、目前郑州光明正在积极配合河南省、市卫生防疫及工商部门进行检查。同时也恳请新闻界的朋友和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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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gtao 发表于 2005-6-21 16:58:00

应该说是政府的监管责任未尽到!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但是是否合法就要靠政府监管评判,可是我们的政府该管的他不管,不该参与的他乱参与。想想哈根达斯事件,想想黑龙江沙河镇小学事件吧,痛心啊!在国外有政府倒阁,可在我们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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