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a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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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陈水扁双十致词全文(供批判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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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4-10-29 13:14:00
jianxiang朋友不用这么歉虚和自责,我已经把上次对你的错误减分改过来了,个人专业不同,优势不同,很正常,希望你多提供有意思的帖子,用法律角度分析也可以呀,关于产权的定义(涉及到案件法和成文法吧)就与法律密切相关,还请你多多指教呢(具体帖子见真实世界经济学栏目)。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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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4-10-29 14:46:00
唉,兄弟,你既然是学法的,对本论坛的可期望贡献就太大了,尤其是对俺这样的一条腿走路的人,所以,一齐努力。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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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wave 发表于 2004-10-29 15:50:00
哈,有幸“拜读”了阿扁的东东,想起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前的致国民书,二者真有默契呀!阿扁真“人才”也!
the first time ever I saw your 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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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jp 发表于 2010-8-30 11:54:41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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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angs 发表于 2010-8-31 23:13:25
你们怎么混成版主的?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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