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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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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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10-26 19:43:42
weibo 发表于 2013-10-26 15:33
不要怪别人不愿意跟你讨论,从你的发言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出你的思维视野的局限性了,“公有制”和“私有制 ...
不要怪神仙也救不了你的无知。因为,如果是两个极端的话,那么它们恰恰在极端中相通着。比如“ 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就是这种极端相通的表达。
想拿折中来蒙人,那只能蒙你自己而已。
至于公有制与私有制是“一体两面”,说说看,它们是什么的“一体”?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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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3-10-26 19:46:43
YYSRR 发表于 2013-10-25 23:12
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和所有成年人一样都有私有财产,他的私有财产就是他的母亲,没人这个私有财产他不 ...
只要每个个体的的私有利益都明确了而事实上都是明确的,不管什么制度和公有化说词都是形式罢了。而所谓公有化不过是一些人别有用心想占有更多利益制造的托词。
--------------真知灼见!每个人都必定喜欢私有制,因为他最想保护他自己的财产。而那些能够动不动就可以侵占别人财物的人,翅很喜欢公有制,因为这个东西能够花别人的私有财产为公有,而公有又为他们所掌握。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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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t2012bs 发表于 2013-10-27 02:33:16
我觉得弗里德曼首先看到了当年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特权横行的场面;
然后想到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状态和共产主义理想的想通之处。
他在感慨,他也在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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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0-27 07:54:25
hhj 发表于 2013-10-26 19:43
不要怪神仙也救不了你的无知。因为,如果是两个极端的话,那么它们恰恰在极端中相通着。比如“ 彻底的公有 ...
夏虫不足以语冰!想让别人免费给你上课?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你自娱自乐!
主体管理学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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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SRR 发表于 2013-10-27 22:27:54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6 14:23
看来你不是怀念奴隶社会的奴隶人身所有制就是现代法盲,你见过现代私有制法律条文上的财产对象中有“人 ...
     如果你的母亲不曾经是你的私有财产,任何法律都不能让你来到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公共场所只是个体场所的公共存在形式,如果没有个体场所就没有什么公共场所。而公共场所的意思是什么?你能解释么 ?你能想像一个没有个体住所的不属于任何人的公共住宅小区吗?
    既然公海不属于任何个体,它就是一个去那里自由航行的个体的托词,航行不是一种占有形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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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8 09:53:08
YYSRR 发表于 2013-10-27 22:27
如果你的母亲不曾经是你的私有财产,任何法律都不能让你来到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
“如果你的母亲不曾经是你的私有财产,任何法律都不能让你来到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这话太雷人了,我们每个人的出生都要仰仗于让我们的母亲成为我们的私有财产的私有制的法律!真不知道在没有一切法律制度的古代猿人都是怎么出生的。
公共场所的意思对于任何一个融入社会的人是不需要解释的,除非你是一个把自己封闭在你的个体场所里的专业宅男。
   说句多余的话,我想你肯定是一个当今的中国大学教育下的青年人,知识的全面和完整度可想而知,这不是你的错,真心劝你多补充点知识吧。与你的讨论就到这里。

27
YYSRR 发表于 2013-10-28 20:38:55
屑一顾 发表于 2013-10-28 09:53
“如果你的母亲不曾经是你的私有财产,任何法律都不能让你来到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这话太雷人了,我们 ...
    我说的人的生存与发展不是仰仗什么法律,而是与你说的法律无关,法律是人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派生出来的而不是相反。你的理解力太差了,这么简单的东西你都不能理解,由此可见你的无知和狂妄自大。
   公共场所是有规定性的而不是像你那样随便应用而不需要解释,如果你以为公共场所没有解释那说明你太无知了。它只是个人场所的公共形式。                                                                                                            
说句多余的话,我想你肯定是一个当代青年的所谓导师,像你这样的无知而又狂妄自大的所谓导师我真心劝你还是趁早归田以免误人子弟。

28
hhj 发表于 2013-10-29 06:57:00
weibo 发表于 2013-10-27 07:54
夏虫不足以语冰!想让别人免费给你上课?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你自娱自乐!
哈哈,你给钱给我,也懒听你的废话哦。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29
hhj 发表于 2013-10-29 07:01:02
zxt2012bs 发表于 2013-10-27 02:33
我觉得弗里德曼首先看到了当年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特权横行的场面;
然后想到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状态和 ...
我也在感慨: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相信一个“生产资料的共产”错误?如果生产资料共产能够带来更美好的局面,那现在的垄断国企就是很好的状况了。但为什么老百姓对国企垄断人憎鬼厌?因为如果是这种共产,那么每个人都可以从这种国企垄断上获得最大利益,因为垄断是能够给生产方带来最大利益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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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t2012bs 发表于 2013-10-29 23:48:42
hhj 发表于 2013-10-29 07:01
我也在感慨: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相信一个“生产资料的共产”错误?如果生产资料共产能够带来更美好的局面, ...
现在的历史阶段是部分生产资料公有的阶段,无论是中国还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可避免。绝对的私有和绝对的公有的时代已经过去,这种部分生产资料公有的现象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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