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计算机巨头IBM要进军PC市场,开发了PC硬件。
但PC还需要软件,这个软件其实是小儿科级别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当时的计算机以大型计算机为主,是“商用机器”,其复杂程度是小小的PC无法比拟的,其软件自然也要复杂的多!
IBM的一个董事看到了这一点,就利用手里的权力,让自己还没有大学毕业的儿子来为IBM编写这个软件,而且版权还不归IBM。
这也再次证明了,这个软件实在是小儿科!编写难度实在不高,而且后来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个软件编的的确不咋地!有时候,你输入一个命令,它什么都没做,什么反应也没有,就直接又回到了C:/,有时候最多给你来个:bad command,弄得你一头雾水。而且也没有考虑到内存将来有增加的可能性,引出了后来的如何利用“扩充内存”、 “扩展内存”的可笑问题。
注意,这还是DOS3的水平,可以想象DOS1的水平是个什么样子。
然而, IBM毕竟是计算机的老大,他推出的东西就是标准!其他计算机厂家基本就是照搬它的框架,所有的PC都只能是IBM兼容机。
这样一来,盖茨的DOS就走出了IBM,为所有的个人计算机厂家配套,这就形成了一种垄断!
盖茨借此发了财,就可以雇佣最优秀的程序员为他改进操作系统程序了,进而编制各种应用程序占领市场,聘请最优秀的人才给他出谋划策,他自己呢?哈哈,谁知道他成天都干什么,反正微软的一切成就,都要算作他的功劳,他就成了一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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