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3-10-26 21:47 
公理是废话?那许多以公理为前提而建立起来的科学体系,都是建立在废话之上的吗?
你的主题是“马克思有 ...
你究竟想干什么?
下面是资本论中复制来的,括号中是我写的,你自己先芝清楚,马克思究竟是认为劳动有价值还是认为劳动没有价值?再说不着边不着调的话,我就不回了。恩格斯说,劳动没有价值是马克思区别前人 的根本标志,是马克思的重大发现,是他的理论基石。
例如,他劳动6小时加进3先令价值。(劳动6小时价值等于3先令,劳动有时没有价值的,有时是有价值的。)
20码麻布=2盎斯金,
如果2盎斯金的铸币名称是2镑,那就是:
20码麻布=2镑
亿吨铁所包含的价值,即人类劳动量,是通过想象中包含等量劳动的货币商品量表现出来的。
如果12先令的金额是24个劳动小时或2个工作日的产物,(神马浮云!12先令的金额是24个劳动小时,当然不能说24小时劳动是12先令。此时,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托,唯一要做当然只能是喝彩。)那末首先可以得出,2个工作日物化在棉纱中。
这一部分价值等于12先令,等于2个工作日的化身。
在劳动力出卖时,曾假定它的日价值=3先令,在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劳动力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有日价值?生产出工人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显然,劳动力等于劳动者(工人)。这个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又是如何确定的呢?这个劳动量又是如何等于3先令的?两个消耗同样生活资料量的工人,一个劳动6小时,一个劳动12小时,资本应该怎么支付报酬?应该同样支付3先令?两个消耗同样生活资料量的工人,他们的劳动力相等?日价值=3先令,时价值=3先令/24。劳动力所有者就必须始终把劳动力只出卖一定时间,工人只出卖12小时,难道却要按日价值(24小时)收钱吗?卖6小时劳动力应得3/4先令,卖12小时劳动力应得3/2先令。现在卖12小时却得到了3先令,这不是多得了1.5先令吗?这多得的1.5先令又是什么?反剩余价值。正是这1.5先令的存在,使得众多的工人能够继续成为工人,也使得一部分工人成为资本家。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谁告诉的?先令本来就是一个符号。可否理解为1个劳动小时=0。5先令?意会就行,不然马先生会取消你做托的资格的。货币有没有劳动含量,全看马克思的心情。即使如此,又有什么依据认为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而不是12个劳动小时。)而这也就是生产出工人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现在,如果我们的纺纱工人在1个劳动小时内把1 2/3磅棉花变成1 2/3磅棉纱【这里的数字完全是随意假设的。】,他在6小时内就会把10磅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