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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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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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3-10-28 20:08:39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28 18:29
有一个反例就推翻了你的谬论了。
如果是谬论还需要推翻吗?
你应该这么说,只要有一个反咧就足以推翻你的结论啦。
是不是?心态要摆好点。

102
mkszyz 发表于 2013-10-28 20:09:31
clm0600 发表于 2013-10-28 18:29
有一个反例就推翻了你的谬论了。
可惜的是,俺说的就是一部分情形,所以有反咧也没用呀。

103
YYSRR 发表于 2013-10-28 20:53:16
mkszyz 发表于 2013-10-28 06:10
那么是放在橱窗里是交换物品,还是交换的那一刻是交换物品呢?
    用来交换的物品就是商品。但是如果交换过程包含有人的劳动,那么商品也就是劳动产品了

104
mkszyz 发表于 2013-10-28 21:12:44
YYSRR 发表于 2013-10-28 20:53
用来交换的物品就是商品。但是如果交换过程包含有人的劳动,那么商品也就是劳动产品了
交换只是一个目的,是思想上的东西。而你放在橱窗内的产品未必可以卖的出去,卖不出去的也是商品吗?
被人买到手的东西还是不是商品呢?

105
1993108 发表于 2015-7-23 15:44:11
劳动是因,商品是果。
                              ——he_zr

诸位在本论坛反马反劳动价值论的朋友,你们谁能撼动……高论??是骡子是马出来遛遛!
他说的相当对,相当好。

106
clm0600 发表于 2015-7-23 17:11:28
1993108 发表于 2015-7-23 15:44
他说的相当对,相当好。
但可惜这句话支持不了劳动价值论。

劳动生产了所有的产品,但参与分配的却并非劳动一家,
这就造成了对产品的计价,并非以劳动为唯一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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