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cgg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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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骰子转让土地 PK 拍卖转让土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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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2-6 02:03:00
我想阁下和我一样,知道像日本韩国那样限制购房套数和面积是解决“他成本上升了。(例如排队的成本,走后门的成本等等)”好办法,是解决需求旺盛的好办法,这与土地转让有什么关系呢?我这篇文章可不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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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6 13:04:00

“首先,我不接受机会成本论,别跟我谈这个。看来我们的讨论还是得从分析范式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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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接受机会成本论,并不代表你在实际中不进行机会成本分析。(例如,你在这里发帖子的机会成本就是丧失了与家人一起消遣的快乐,或者读书的收益或者出去打工赚钱的收益。你在写帖子前,一定会在你写帖子给你带来的愉悦与丧失的以上收益(即所谓的机会成本)之间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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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的价格是由很多因素共同决定,这是由我揭示的价格叠加原理说明。比如我揭示的价格一和二两个规律、成本、垄断等,当阁下说“因此要降低房价,必须从影响房价的供求入手”已经不正确了。阁下只看到供求这一个因素,所以才有如此片面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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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只看到供求一个因素时,只说明你对什么是供求规律缺乏必要的了解,虽然人人都会说供求。

首先,你说供求是一个因素就已经错了,供求是多个因素。其次,我敢肯定你所说的任何一个影响价格的因素或者你提出的任何一个规律要么影响需求,要么影响供给,或者同时影响二者,进而影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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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房价决定地价还是低价决定房价,是一个一直在争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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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已经给出了我的答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6 21:36: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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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6 22:13:00

我再说一下地价房价的问题。

我从来不但单纯的说地价决定房价或房价决定地价(有的人把这个问题称为是高地价导致高房价,还是高房价导致高地价)。在前面的帖子里,我当说房价决定地价时,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大家仔细看,应该看的出。

什么时候说地价决定房价(或者高地价导致高房价)有道理?当土地的价格构成房价的成本时,这样说就有道理。可能有人会问,难道不是土地的价格构成了房价的成本吗?答案是,只有土地价格里土地建房的机会成本(有人可能不喜欢了,怎么又是机会成本)才构成了房价成本,土地价格超过其机会成本的部分是土地所有者的超额利润(经济学里也叫经济利润),这部分不构成房价的成本。当然构成房价成本除了土地的机会成本(不是价格),还有建筑工人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利息,开发商和建筑商的正常利润等等都构成了房价的成本。房价必须能够弥补这些一切成本。也就是这些成本规定了房价的最低值。具体房价是多少,还要考虑需求的因素。消费者愿意为房子付的最大价格决定了房价的最高值,房价一定在最小值和最高值之间。具体多少,取决于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地价又不能单方面决定房价。(缺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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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6 22:17:00
地价决定房价是直接决定,而房价决定地价是间接决定。

这样的话,有点黑格尔的风格。让别人懂不了,自己也会犯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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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6 22:24:00
我说房价决定地价,是因为我看到我国的土地价格里大部分是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无论如何也不是决定房价高的原因,而是高房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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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2-6 23:59:00

不要轻易说谁谁不了解经济学中至关重要的供求规律,至少我在研究中还顺便揭示出供求规律的四个维度:供求竞争维度、供求数量维度、供求反应维度、供求时间维度。经典不过是考虑了供求数量维度而已。阁下最后说的“具体多少,取决于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就涉及供求竞争这个维度的问题。

阁下一定坚持价格最终都会落到供和求上,这可能没有错,但是供求规律包含供求双方的所有变化和关系吗?供求可不是供求规律。经典的供求规律仅仅指供求数量维度而已,可不能包含双方的吃饭放屁、死人翻船等事情,但是这些在某些时候的确影响价格。卖过东西的人都有这个经验,这些事情非常影响价格。有些人的儿子上大学了,心情愉快,他就卖低价。网上有人建议我是不是可以将“信息不对称”加入供求的维度,使之有5个维度,我反复考虑,认为不能加。我看信息不对称就不是经典供求规律中的内容。发达国家的房价比中国高,中国将来房价比现在高,工资要随经济水平提高不断上涨等等现象就不能用供求规律来解释。

西方经济学用机会成本、愿意支付来回避实质问题,那只是借上帝名义回答问题而已,按照这样的上帝逻辑房价暴跌时也可以说那是因为大家不愿意支付了,经济学没有疑难了。真正的科学在这里要回答的是:为什么愿意支付这个价格,为什么机会成本是这多不是那多。如果“愿意”就算回答问题,经济学家可以下岗了,因为所有的发生的经济学行为都可以说“愿意”的,因为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必定包含不能做另外n件事(可不是你说的休闲娱乐这点点事)。

既然阁下认为供求规律确定整个价格,那么你就依照供求规律定义一下什么是超额利润,什么不是超额利润。希望阁下解决“供求平衡时的价格决定”这个经济学难题。

“超额利润不是房价高的原因,而是高房价的结果”我接受,但是“地价决定房价是直接决定,而房价决定地价是间接决定”恰恰是黑格尔辩证法批判的,它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在数学中由“充分条件、充要条件、必要条件”等概念表达。我强调房价高并非一定导致地价到就是说:房价高是地价高的必要条件,但是不充分。这就是说这里是多因一果,而要分析这种关系就得选用“叠加原则”这种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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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2-7 00:01:00
比如农村现在房价也比10年前高了很多,但是其地价没有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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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7 11:13: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2-6 23:59:00的发言:

不要轻易说谁谁不了解经济学中至关重要的供求规律,至少我在研究中还顺便揭示出供求规律的四个维度:供求竞争维度、供求数量维度、供求反应维度、供求时间维度。经典不过是考虑了供求数量维度而已。阁下最后说的“具体多少,取决于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就涉及供求竞争这个维度的问题。

阁下一定坚持价格最终都会落到供和求上,这可能没有错,但是供求规律包含供求双方的所有变化和关系吗?供求可不是供求规律。经典的供求规律仅仅指供求数量维度而已,可不能包含双方的吃饭放屁、死人翻船等事情,但是这些在某些时候的确影响价格。卖过东西的人都有这个经验,这些事情非常影响价格。有些人的儿子上大学了,心情愉快,他就卖低价。网上有人建议我是不是可以将“信息不对称”加入供求的维度,使之有5个维度,我反复考虑,认为不能加。我看信息不对称就不是经典供求规律中的内容。发达国家的房价比中国高,中国将来房价比现在高,工资要随经济水平提高不断上涨等等现象就不能用供求规律来解释。

西方经济学用机会成本、愿意支付来回避实质问题,那只是借上帝名义回答问题而已,按照这样的上帝逻辑房价暴跌时也可以说那是因为大家不愿意支付了,经济学没有疑难了。真正的科学在这里要回答的是:为什么愿意支付这个价格,为什么机会成本是这多不是那多。如果“愿意”就算回答问题,经济学家可以下岗了,因为所有的发生的经济学行为都可以说“愿意”的,因为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必定包含不能做另外n件事(可不是你说的休闲娱乐这点点事)。

既然阁下认为供求规律确定整个价格,那么你就依照供求规律定义一下什么是超额利润,什么不是超额利润。希望阁下解决“供求平衡时的价格决定”这个经济学难题。

“超额利润不是房价高的原因,而是高房价的结果”我接受,但是“地价决定房价是直接决定,而房价决定地价是间接决定”恰恰是黑格尔辩证法批判的,它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在数学中由“充分条件、充要条件、必要条件”等概念表达。我强调房价高并非一定导致地价到就是说:房价高是地价高的必要条件,但是不充分。这就是说这里是多因一果,而要分析这种关系就得选用“叠加原则”这种分析范式。

我只能对你再一次曲解供求规律表示惊讶。(如果你不是对供求规律缺乏了解的话)

谁说供求规律只考虑数量这一个维度?你能想到的,以及你不曾想到的各种所谓的维度,很早就有经济学家用供求规律解释了。你如果要创新的话,至少要知道别人已经研究了哪些吧。

另外,我很怀疑,你不用机会成本,愿意的支付(换成别的词也可以)来讨论价格的决定,得到的将是怎样的一个理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7 13:11: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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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7-12-7 11:1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2-7 0:01:00的发言:
比如农村现在房价也比10年前高了很多,但是其地价没有涨。

由于政府限制了农村土地只能主要用于种粮食,那么农村土地用来建房(如果允许的话)的机会成本便是种粮食的收益。由于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分散到许多家庭,并且土地相对建房的需求丰裕,因此土地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建房土地的价格只能刚好弥补其建房的机会成本。

现在粮食的价格涨了,那么我可以推断建房土地的价格也上涨。(而不是你所说的土地价格不涨,由此可以推断你的价格叠加原理不是那么可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7 16:49: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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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7-12-7 23:55: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7-12-7 11:13:00的发言:

我只能对你再一次曲解供求规律表示惊讶。(如果你不是对供求规律缺乏了解的话)

谁说供求规律只考虑数量这一个维度?你能想到的,以及你不曾想到的各种所谓的维度,很早就有经济学家用供求规律解释了。你如果要创新的话,至少要知道别人已经研究了哪些吧。

另外,我很怀疑,你不用机会成本,愿意的支付(换成别的词也可以)来讨论价格的决定,得到的将是怎样的一个理论?


如果有人提出供求规律维度这个问题不妨指出原出去,我也好去学习,免得在这儿做无用功。

不用机会成本,愿意的支付等概念自然也能得出一个理论,最后比较的不是用了什么词汇,而是谁更能自圆其说,更能解释实际。至少我不会循环论证,支付能力取决于工资,而工资本身就是价格(或商品价格的成本),一个步骤就循环了。

农业土地价格取决于种粮食的收益,嘿嘿,种粮食的收益又怎么计算呢、是不是要涉及地价是多少这个问题?明显的逻辑的问题在这儿,我上贴就以另一个方式指出这些问题,是吗?更何况很多地基是不能种粮食的,是荒地。

研究价格的决定其实就是研究成本和利润的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考虑分配。分配理论在经典的价格理论中缺位了,但是实际中我们不得不经常说“分配不公”几个字。因为分配手段是多样化的,所以最终的使用叠加法。比如一个政策肯定会影响股票的价格,那么几个这样的信息同时影响股票的价格时,你怎么处理?商品的价格是要受很多因素影响的,西经用这不变那不变,这同一那同一等假设将它们假设掉了,不用考虑。起码技术是一定可变的,个厂家不一样,从而质量对价格的决定必须考虑,你认定供求规律能考虑这个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8 0:11: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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