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2-6 23:59:00的发言:不要轻易说谁谁不了解经济学中至关重要的供求规律,至少我在研究中还顺便揭示出供求规律的四个维度:供求竞争维度、供求数量维度、供求反应维度、供求时间维度。经典不过是考虑了供求数量维度而已。阁下最后说的“具体多少,取决于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就涉及供求竞争这个维度的问题。
阁下一定坚持价格最终都会落到供和求上,这可能没有错,但是供求规律包含供求双方的所有变化和关系吗?供求可不是供求规律。经典的供求规律仅仅指供求数量维度而已,可不能包含双方的吃饭放屁、死人翻船等事情,但是这些在某些时候的确影响价格。卖过东西的人都有这个经验,这些事情非常影响价格。有些人的儿子上大学了,心情愉快,他就卖低价。网上有人建议我是不是可以将“信息不对称”加入供求的维度,使之有5个维度,我反复考虑,认为不能加。我看信息不对称就不是经典供求规律中的内容。发达国家的房价比中国高,中国将来房价比现在高,工资要随经济水平提高不断上涨等等现象就不能用供求规律来解释。
西方经济学用机会成本、愿意支付来回避实质问题,那只是借上帝名义回答问题而已,按照这样的上帝逻辑房价暴跌时也可以说那是因为大家不愿意支付了,经济学没有疑难了。真正的科学在这里要回答的是:为什么愿意支付这个价格,为什么机会成本是这多不是那多。如果“愿意”就算回答问题,经济学家可以下岗了,因为所有的发生的经济学行为都可以说“愿意”的,因为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必定包含不能做另外n件事(可不是你说的休闲娱乐这点点事)。
既然阁下认为供求规律确定整个价格,那么你就依照供求规律定义一下什么是超额利润,什么不是超额利润。希望阁下解决“供求平衡时的价格决定”这个经济学难题。
“超额利润不是房价高的原因,而是高房价的结果”我接受,但是“地价决定房价是直接决定,而房价决定地价是间接决定”恰恰是黑格尔辩证法批判的,它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在数学中由“充分条件、充要条件、必要条件”等概念表达。我强调房价高并非一定导致地价到就是说:房价高是地价高的必要条件,但是不充分。这就是说这里是多因一果,而要分析这种关系就得选用“叠加原则”这种分析范式。
我只能对你再一次曲解供求规律表示惊讶。(如果你不是对供求规律缺乏了解的话)
谁说供求规律只考虑数量这一个维度?你能想到的,以及你不曾想到的各种所谓的维度,很早就有经济学家用供求规律解释了。你如果要创新的话,至少要知道别人已经研究了哪些吧。
另外,我很怀疑,你不用机会成本,愿意的支付(换成别的词也可以)来讨论价格的决定,得到的将是怎样的一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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