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12-9 3:15:00的发言:我主要是说你的工资就是分配的结果,个人收入在家庭内分配自然也是分配,但是这个目前不在我们讨论之列。我想我说明白了这个意思:社会有财富m,分给n个人,那么怎么分呢?首先我们得找出分配的理——即分配原则。自然分配原则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比如微观上的按劳分配就是客观的,其存在的理由在于我们的财富主要是我们创造的;比如微观上的身份工资就是主观(实际是半主观),因为我们的政治体制就是这个样子。在宏观层面我揭示的平均化规律是客观的,这是维持系统稳定和存在的必须条件。宏观上的分配确定价格(比如工资)的基本水平是这不是那,比如我国就是2000元/月,美国就是20000元/月。微观的分配将引起波动,有的价格(比如工资)高于2000元/月,有的价格(比如工资)低于2000元/月。同理,如果社会财富是2m,其它不变,那么情况一定是平均价格(比如工资)是4000元/月,依次是有的价格(比如工资)高于4000元/月,有的价格(比如工资)低于4000元/月。
如果你不用平均化规律能够回答为何就是充分的竞争最终会消弭一切超额利润后的利润是10而不是20,那么平均化规律就是结果,否则你就得接受我的陈述:平均化规律是竞争机制的吸引子,所以竞争的结果总是趋向平均利润、平均工资等。如果这个趋向被改变,那么我们就得认为竞争失灵。这是基本逻辑问题,如果没有吸引子在先,那么竞争结果一定是不确定的。这就好比向天上丢块石头,如果没有万有引力在先,那么你能确定石头会飞向那儿?
科学自然是从简,可是问题是不能简单到说不清问题。就连研究最简单的物理学也有好几百个定律定理和规律,我们经济学才揭示几个规律出来了?对比物理学,阁下说供求规律能说明所有经济现象,你难道没有反思?
我要知道你的分配理论是规范理论还是实证理论。如果你的是规范理论,那么我们就此打住,不必再谈。
如果你搞的是实证理论,要说明现实世界为什么是这样分配财富,不是那样分配财富,是采用这样一个分配原则,不是那样一个分配原则,那么我们可以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我想你可能混淆了(或者根本不懂)规范经济学与实证经济学的区别。因为你说社会有财富m,分给n个人,那么怎么分呢?首先我们得找出分配的理——分配原则。
至于平均化规律,我前面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有竞争,才有平均化,没有竞争,哪来的平均化。平均化是有前提的。而你的错误,就是不加前提的使用结论,所以错的离谱。至于充分的竞争最终会消弭一切超额利润后的利润是10而不是20,你知道是为什么吗?答案很简单。你自己随便看一本经济学就可以找到答案。
至于你的最后一段话,完全是歪曲我的意思。我说过科学简化到说不清问题吗?你仔细看看我的原话,你故意漏了我一句话(科学规律不过分简单,最终以解释事件,预测未知事件为准)。
另外,我说过供求规律能说明所有经济现象吗。你指出来。否则你就是故意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