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劳动(力)价值能增值吗?
不管价值是“凝结”论也好,还是人类生理耗费也好,重要的问题在于,通过这些概念我们能否得出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是一个含有增值因子的结果。(增值的说法并不容易证明。若能增值那资本家为何不多雇佣工人?)
如果价值是人类的生理耗费,那我们无法得出涉及工人的劳动价值是增值的。
那在马克思那里是怎么得出工人的劳动价值是增值的呢?马克思也没有直接通过逻辑论证的办法得出工人的劳动价值是增值的,只是通过自己设定的一个商品价值公式,通过察看哪些项与人的劳动相关,而得出工人的价值是增值的。当然,它涉及的前提条件是资本家不劳动,劳动概念只是体力付出。
W=C+V+M
马克思的价值公式其实是一个商品价格公式。用价格来说明问题当然就容易得多,但用价值就不那么容易了。在没有论证出工人劳动价值是增值项前,剩余价值是否归于工人创造是无法得出结论的。如果象马克思那样将剩余价值归于工人劳动价值,那么剩余价值一项完全应该与工人的价值合并成一项来表示。但是,如果将工人的劳动价值与剩余价值合并成一项,那马克思的价值公式就成了怪物了,没有人能看懂。剩余价值就成了工人劳动价值的函数了。能否将剩余价值从工人的劳动价值中分离出来并不象马克思那样列一个公式就能够解决的。
如果剩余价值成了工人劳动价值的函数,也就是工人的劳动本身具有增值能力,那工人就完全不必去资本家那里打工了。所以,工人的劳动价值能否具有增值能力是个不容易论证的问题。
再之,如果工人的劳动价值具有增值能力,包含剩余价值,那马克思的价值定义又与这个理论不自洽了。要重新定义了。价值就不仅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了,还有贡献给社会的“社会资本”。那马克思该如何圆这个自洽逻辑,必须得重新定义价值,这样资本论就可能不是现在这样的面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