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同意你的观点。——由于目前中国的重大决策基本是由高参提出,由常委讨论通过后就下文执行,这种决策过程有时候很有效,但是有时候很容易失灵。因为作为高参,其国家经济发展倾向很容易左右常委的决策(因为常委不是领域专家),而一旦高参的国家经济发展观点的品质出现问题,那中国的经济决策就很容易出现问题。更坏的现象是一旦高参成为利益集团代言人或被国外的敌对资本所收买,这时候基层民众的合理利益基本无法伸张!因此,对于这样的重大决策现象,中国的决策机制应该由“高端决策层确认通过”的决策形式,向由“真正代表民众利益的代表通过大多数表决确认通过”的决策形式转变,才能最大程度上维护基层民众的利益。否则“维护民众权益"的宣传仅仅是忽悠民众的口号!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