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ilqinjia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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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审稿很漫长,特意看了著作权法!!!期刊坑爹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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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abc 发表于 2013-11-12 20:22:44
版权意识都不强
www.banfcz.com www.gsych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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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63367 发表于 2013-11-12 20:49:47
翻翻法律还是蛮有意思的..就是有些并没有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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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bogz 发表于 2013-11-12 21:03:25
看庭前花开花落;
望天上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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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983586 发表于 2013-11-12 23:15:06
着作权法上有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每个杂志社的征稿通知上都有三个月、两个月的说明,这个等同于合同中的邀约,一旦你投稿,就意味着你同意邀约中的条件。所以,杂志社只要在征稿中说明了,就没有违反着作权法。
游走在法律与经济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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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xing 发表于 2013-11-13 11:48:29
十八大三中全会开了,要提高ZF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要改了!
但愿期刊审稿期问题,这个也改革下哦~~  一个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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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oppels 发表于 2013-11-16 11:13:21
解释权在出版社呀
坚持每天进步一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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