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林)兄,你好。
我想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人类行为,由于你的所谓“参考系”确实有点不能让人接受,但我想我还是能从字面的意思进行一定的理解,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还请见谅。
首先,“参考系”这一概念是出自理论物理学的二个最重要分支中的一个,即运动学(另一为动力学),其本质来源是物体运动的相对性。自从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特别是量子力学的创立以来,物体的相对性概念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在牛顿力学范围内,物体运动的相对性是单指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相对性,而相对论及量子论创立之后,人们开始研究被观察者与观察者的相对性问题,即物体与人的关系问题。海森堡(量子力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提出,当人们观察物体的时候同时也改变了物体的运动状态,因而人们是不可能完全准确地观察到物体的运动状态,即物体的运动在人们观察的过程中总是不断波动的,当人们的观察力度大时得到的结果虽然精确但与客观相比波动较大,当人们的观察力度小时得到的结果不够精确但与客观相比波动较小,因而人们在观察物体的运动时只能取统计值而不能取准确值(说得多了一点,海森堡的大意是这样)。
其次,同物理学一样,我们人类社会的经济学也存在相对性问题,也就是你说的“参考系”问题。与物理学相比,人类行为的相对性也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相对性问题和人与物的相对性问题。人与物的相对性问题根本上就是物被人认识的问题,也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相对性问题,而人与人之间的相对性问题,根本上是指人与人之间对物的主观认识的相对性问题。林兄应该还记得我的所谓“使用价值优先定律”。这一定律就是我根据人与物的相对性问题及人与人的相对性问题而总结的结论:一方面当人与物的相对性问题,即人的主观意识不符合物的客观存在时,那么此人的主观意识就不是符合实际的,反之就是符合实际的;另一方面,当人与人的主观意识相互比较时,以符合客观实际的那个人的主观意识为准,否则就不会是人类的理性行为。可见,我把“使用价值优先定律”作为我的新经济学体系的第一定律不是没人根据的,因为,使用价值优先定律本身就是人类经济行为的相对性原理,从而给出了我的所谓新经济学体系的“运动学”根本规律。其是类比于牛顿第一定律的地位的。其实在经济学的“运动学”中,人与人的相对性问题不就是人与人的主观意识之间的相互比较的问题嘛!其反映的是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量变行为。
再次,我的所谓“新经济学第二定律”给出了生产力的公式,或者说使用价值的产生公式。使用价值的产生公式就是我的新经济学中的动力学的根本规律,此也类比于牛顿第二定律是牛顿力学的动力学公式。这一定律就是人与物的相互作用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是物与物的相互作用定律)。
最后,我的所谓“新经济学第三定律”即“使用价值截止定律”实际上描述的是人对物的“作用力”及物对人的“反作用力”。这一定律的根本目的是抑制人类的不合理行为:当物的外在表现(其实就是物反映在人脑中的主观意识)达不到人的主观要求时,人会主动“终止”物对人的作用;反之,当物的外在表现超过人的主观要求时,人会“截止”物超过的那部分“对人的作用”;如果人不能或无法“截止”这种“对人的作用”时,就超过了该“使用价值”的范畴,进入另外一种物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此定律反映的是人与物相互作用的质变行为(对等的人与人之间是不存在质变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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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6 1:42: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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