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学院派为了屈服才说马克思《资本论》是严密论证,也懒得用“笑话”批评马克思。现在看来的这么用词了,因为不断出现很多像俺一样的草寇也学习马克思的平均值求算法。马氏此法不批评会贻误很多人的青春年华。
马克思是怎么样求算其平均值的呢?在他看来有z=zy,则有:平均z=平均x*平均y。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这样数学逻辑下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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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这样前提下论证的:每一个人的劳动力只要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且当做社会平均劳动力来作用,从而,在一个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的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就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和任何别一个人的一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
马克思的问题:
一、劳动力是其引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键量,但是他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后,劳动力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用平均劳动力为前提论证可以,但是因为平均就将劳动力平均成“无”则不可以。显然,如果两个群体不一样,比如甲企业与乙企业,教书先生与码头工人,则两群体支出的平均劳动力很难一样大。
三、假如马克思依照科学界常用手法,用常数k代表平均劳动力,则其价值=kt。此时,其用“经验告诉我们”得出倍加关系可以直接用“k不同”推导出来。“经验告诉我们”得出结论也算严密论证?可怕只有我国学者有这个厚脸皮。
四、用“平均劳动力”为前提得出“价值=平均劳动时间”,这在逻辑上不成立,因为里面明显表明价值由劳动力和劳动时间两个因数共同决定。这里从数学角度谈谈其逻辑问题:不管劳动力与劳动时间是加法关系、乘法关系、指数关系……,都得不出“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公式。
比如乘法关系:
如果z=xy,
则一定没有,平均z=平均x*平均y。
依照个人对马克思研究的理解,我认为马克思理论下,个别价值=个别劳动力*个别劳动时间。那么,“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公式肯定不存在。从数学角度看,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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