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一下看出我的关键之处,佩服!但我要说的是,凡理论都有符和实际的倾向,"天狗说"也有准确预测月食的时候,然而一个理论要自园其说地解释实际却不是一件易事。如果我没记错,我当年学经管企管(人大教材)时,他们用马经也作了这种平均化陈述。但是平均分配有个前提,那就是价值与生产率同步增长,显然经典的反比(或递减)是说价值与生产率无关。
阁下说"劳动者的自由流动"的确切中我的平均化规律的要害,所以将有关论述搬过来请阁下再指点:
…………正是因为“共生共息,共枯共荣”这一法则的决定,所以我们要扶贫,要反垄断,要规定最低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等等。在宏观动态这个层面平均化规律起主导的决定作用。那么这个规律的定义是什么呢?依照当今商品社会经济活动的特点,可将平均化规律定义为:
群体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均等。
该规律受自由流通度的严格制约,任何产品(或要素)只能在其自由流通度内参与平均化。自由流通度是指产品(或要素)的自由流通范围。目前产品的最大自由流通度为国界,而多数产品(或要素)的自由流通度为地区范围,从而造成地区差。
………………
在商品社会里,平均化规律通过三个平均化表现出来,即拨款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其中,利润平均化已被马克思揭示出来,即其利润率平均化规律。
不瞒阁下说,我是从经管企管中引进自由流通度这概念的。但我论证有平均化规律却是从利他和对称法则等角度论证的,与竞争无关。从竞争角度得不出平均化,其主要原因有三:
一、竞争的本质是淘汰,显然经典学进化论时只学了个半瓢水,它们都将淘汰的企业扔下不管,然后再将留下来的企业当作整个经济系统,那能不平均化?就阁下说的这个理论,将淘汰部分加进来再看看结果。难道是自由竞争为被淘汰者买墓地、买棺材?
二、经典都假设竞争各方实力相等,但实际不是这样。如在帕累托和科斯理论中一旦考虑这种不相等,就只能得出我的价格差规律。
三、要素自由流动的程度比经典理论要求的低得多,企业择用工人时很少是低工资优先录用(经济学家太不懂企管理论!)。企管理论中如没有利他假设就会崩溃,用自利为基础的跳槽解释平均化是行不通的。
自由流通不等于平均化,因为可以流高也可以流低。就像路与汽车的关系一样,路与汽车奔跑的本性没有关系,但是没有路汽车肯定不能跑。经典实际上是将平均化所需的条件当成了平均化本身。
最后如阁下时间充裕,诚请阁下到我的专栏上去指点交流,https://bbs.pinggu.org/forum-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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