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oweicw
1800 5

[财经时事] [转帖]丁学良:中共实践“三个代表”须提倡先进的喝酒文化 [推广有奖]

  • 5关注
  • 0粉丝

副教授

4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321 个
通用积分
8.8779
学术水平
1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18400 点
帖子
515
精华
0
在线时间
981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6-16
最后登录
2020-5-22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丁学良:中共实践“三个代表”须提倡先进的喝酒文化

      这几天中国报刊的重要任务,是宣传《江泽民文选》三卷本的出版发行。而宣传其中关于“三个代表”的篇章,又是重中之重。我本人也认为,“三个代表”——执政党必须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实是江泽民主政后期较有新意的政策思路。当然,要做到这些可不容易。

  我这里提倡的是,在“代表先进的文化”下面,应该加上一个子条,就是“党政干部要代表先进的喝酒文化”。我这样说并非搞笑,而是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的一项善意公共政策,类似于目前已经在有些发达国家实行的严格限制对中小学生提供垃圾食品和富糖饮料的法规。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各级干部——不管他们自己愿意还是不愿意——每天都要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有时一天要连串赶几场午宴和晚宴。每场宴会上都要向一大圈客人轮流敬酒,不敬酒就可能会得罪客人,而这些客人或是上级领导,或是官场同僚,或是投资者,或是中介人,得罪了就可能有坏的后果。而且,越是从沿海到内地、从大城市到小城镇、从高层到基层,越是盛行喝烈酒、用大杯、一口干、不喝倒几个不收场。几年下来,任你是铁打的肝、铜铸的胃,也受伤不浅。有关因公喝酒喝出大事故乃至喝死人的报道,此起彼伏。几年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门发了一个红头文件,禁止各级干部以传统的方式向客人敬酒,因为他们豪爽的以海碗频频敬酒,曾经喝倒了不少来客,令更多的外商闻之丧胆,不敢来访。

  我提倡的“先进的喝酒文化”,共有三个要点。第一点,“想喝什么喝什么”:你想喝白酒就喝白的,想喝红酒就喝红的,想喝可乐就喝甜的,想喝茶就喝苦的,想喝白水就喝没味道的。总之不要强求别人喝他们不想喝的那种液体,即便你酷爱某种液体。

  第二点,“想喝多少喝多少”:只要别人想只喝那么多,你就不应该强求他喝得更多,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庄严理由。对于此点,有一位副市长问我,为什么不是“能”喝多少喝多少?我向他解释,有些人平时酒量很大,某一天或者情绪不佳,或者身体不好,或者事务太多,或者与情人有个约会,虽然有能力多喝但却不想多喝,就应该随他(她)们的意愿,而不要让他们非喝到足量不可。“想喝”比“能喝”一字之差,用前一种提法更尊重饮者的自由选择。

  第三点,“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有的人想大杯一口干,有的人想慢悠悠品尝,有的人想酒加冰块,有的人想暖壶温酒 ,有的人想啤酒里掺威士忌,有的人想葡萄酒里混雪碧(这种喝法实在属于“二百五”),你可以提供建议,但不要强求对方照办,随他(她)的意。

  我坚信,只要这三点落实了,就会为主人和客人省却宴会上的无穷压力,为他们的健康增添长远的助力,为公款的节约提供一大机会。而且,这种先进的喝酒文化必须由领导干部带头提倡,才会逐步推广,蔚为风气。必须认识到,在现代社会,先进的喝酒文化是先进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本人从1990年代中期起,一有机会就在国内讲授这种先进的喝酒文化,可惜影响面尚不够广,因此要在此拨冗撰文,大力鼓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三个代表 酒文化 丁学良 内蒙古自治区 江泽民文选 文化 丁学良 中共 三个代表

沙发
shy919 发表于 2007-12-28 15:4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这话挺实在的  可是没人会理踩

使用道具

藤椅
zhongshanlang 发表于 2008-1-1 22: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来践行这个理论吧,哈哈。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
是个过客……

使用道具

板凳
jingdianhr 发表于 2008-1-3 10: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文

使用道具

报纸
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8-1-3 14: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还说的挺实在的。

唉,最近我身受酒害.尤其是茅台。

我不是斑竹.有问题不要找我.
此猫已死,有事烧纸。
论坛空间不加好友

使用道具

唉,是这样啊,不喝酒就没有气氛,喝酒又要喝多了,怎样算好呢?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1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