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3 23:35:00的发言:呵呵,以你不天真的看法,用“用等量劳动相交换来解释人与人之间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市场竞争”究竟是如何一种解释法呢?
等量劳动相交换到底存不存在?等量劳动相交换究竟是交换的一种现象还是交换的一种条件?等量劳动相交换和交换是怎样一种关系?
好吧,回答你!
等量劳动相交换,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换中,劳动耗费是趋于相等的,因为,如果不相等,一方会受损,任何一个赚到便宜的行业,都会有劳动力的流入。
这不是在要求现实中的劳动交换必然是等量劳动相交换,而是在说,人们在生产中一方比另一方面更省事,更能赚到便宜,那么,另一方将会转行,这种竞争,最终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的劳动产品,向“等量劳动相交换”接近。
--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基本逻辑,你从中看出了理论要求现实按等量劳动相交换呢,还是看出了,理论对现实竞争的解释?
--我看到的是后者,而且我的对你的质疑是,你没有看懂这里的问题--否则,你可以说说你的理解--不是我不赞同你在这里说,因为,这里讨论的不是这个问题。
第二,“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的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个概念,也不是第二个定义,而是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上对原有概念的一种分析,对于这种分析,很多人认为,补充了原有的概念,如这里的吴本龙,他认为,跟原来的概念是一回事,而有的人认为,不是这么简单,两种论述之间,有我们还没有能够理解的地方,我就是这一部分人,所以,我在这里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一个具体的疑问。
你的参与一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更没有进入我提的疑问,你进门就宣布马克思的错误,而你的宣布,恰恰说明,你的水平,离讨论这个问题,还非常远,没有资格进行这样的讨论。
--另外,对于你不懂的东西,还是谦虚点,如果你还是用这种方式来问,我只能说,你先举例证明你的观点,然后再让我来讨论,因为常识的讲解,不是我在这一帖里的任务,更不是我对你的义务。
--跟你这样的人,没有必要着急,但是,我确实急着把原有的问题深入讨论下去,你最好自己好好看看书,如果不能回答或进入我提的问题,最好不要参与这里的讨论,如果你想参与,我当然欢迎,那就请认真看帖,好好回答我的提问,当然,前提是,你得把关于“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材料看好,总不至于让我再解释一遍,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吧,其实看看你的提问,可以看出,再问下去,你恐怕,连这个都要以质疑的方式,让我来给你普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