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p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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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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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4 16:15:00

专业?不要再扰?这就是你的态度?

呵呵,你不过就是缩头搪塞而已。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2
pupil 发表于 2008-11-4 16:43: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4 16:15:00的发言:

专业?不要再扰?这就是你的态度?

呵呵,你不过就是缩头搪塞而已。

不要再扰,是因为你没有资格--你把劳动价值论的概念看成了,理论要求现实“按等价值交换”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你肯定不服吧,如果不服,你可以举一下,马克思的理论中,要求现实去按等价值相交换,而不是用等量劳动相交换解释现实的例子。

--让我告诉你,如何用等量劳动相交换去解释市场交换,解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是讨论吗?

--不是,是你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说法,是你不懂!

你不知道如何做这样的解释,你才来问。

回答你也没有什么,但是,我不想这样回答,原因很简单,你不知道的东西,你问我,还如此不尊敬,一句句像个法官,无知的法官,要求我一句句的给你解释给你听--这种高高在上的求知欲,我不想去满足。

你需要的不是讨论,而是找一个初级水平的老师--在这里以充当法官的方式,找不到这样的老师,至少,我不会去理你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连礼貌都不懂的提问者。

如果想讨论,就证明你的资格,你可以回答我提的问题,也可以说说你的观点,而不是在这里评论,评论不是讨论,这样的评论,也无从跟你讨论。

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4 16:53:08编辑过]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23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4 16:53:00

急啦?哈哈。

我的观点你自然可以从我的帖子里找到。你大可以置疑我呀!

你贴个帖子,人家自然会置疑你。你怕呀?

如果不怕,好好讨论不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吗?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4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4 17:00:00

“回答你也没有什么,但是,我不想这样回答,原因很简单,你不知道的东西,你问我,还如此不尊敬,一句句像个法官,无知的法官,要求我一句句的给你解释给你听--这种高高在上的求知欲,我不想去满足。”

得罪得罪,我诚心实意地向你请教。可否麻烦你解释下我提的问题?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5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4 17:02:00

“不是,是你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说法,是你不懂!”

如果说到我懂,不也是授道解惑的一件快事吗?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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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11-4 17:09: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3 23:35:00的发言:

呵呵,以你不天真的看法,用“用等量劳动相交换来解释人与人之间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市场竞争”究竟是如何一种解释法呢?

等量劳动相交换到底存不存在?等量劳动相交换究竟是交换的一种现象还是交换的一种条件?等量劳动相交换和交换是怎样一种关系?


     好吧,回答你!

 等量劳动相交换,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换中,劳动耗费是趋于相等的,因为,如果不相等,一方会受损,任何一个赚到便宜的行业,都会有劳动力的流入。

  这不是在要求现实中的劳动交换必然是等量劳动相交换,而是在说,人们在生产中一方比另一方面更省事,更能赚到便宜,那么,另一方将会转行,这种竞争,最终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的劳动产品,向“等量劳动相交换”接近。

--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基本逻辑,你从中看出了理论要求现实按等量劳动相交换呢,还是看出了,理论对现实竞争的解释?

   --我看到的是后者,而且我的对你的质疑是,你没有看懂这里的问题--否则,你可以说说你的理解--不是我不赞同你在这里说,因为,这里讨论的不是这个问题。

       第二,“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的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个概念,也不是第二个定义,而是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上对原有概念的一种分析,对于这种分析,很多人认为,补充了原有的概念,如这里的吴本龙,他认为,跟原来的概念是一回事,而有的人认为,不是这么简单,两种论述之间,有我们还没有能够理解的地方,我就是这一部分人,所以,我在这里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一个具体的疑问。

       你的参与一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更没有进入我提的疑问,你进门就宣布马克思的错误,而你的宣布,恰恰说明,你的水平,离讨论这个问题,还非常远,没有资格进行这样的讨论。

       --另外,对于你不懂的东西,还是谦虚点,如果你还是用这种方式来问,我只能说,你先举例证明你的观点,然后再让我来讨论,因为常识的讲解,不是我在这一帖里的任务,更不是我对你的义务。

      --跟你这样的人,没有必要着急,但是,我确实急着把原有的问题深入讨论下去,你最好自己好好看看书,如果不能回答或进入我提的问题,最好不要参与这里的讨论,如果你想参与,我当然欢迎,那就请认真看帖,好好回答我的提问,当然,前提是,你得把关于“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基础材料看好,总不至于让我再解释一遍,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吧,其实看看你的提问,可以看出,再问下去,你恐怕,连这个都要以质疑的方式,让我来给你普及了。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27
pupil 发表于 2008-11-4 17:12: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4 17:02:00的发言:

“不是,是你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说法,是你不懂!”

如果说到我懂,不也是授道解惑的一件快事吗?

你不懂,就应该谦虚点,别人不谦虚,不诚恳的情况下,我不会贸然争取这种授道解惑的快乐的--好为人师,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再说了,你不是说你一直都在这里质疑吗?

--对质疑者普及常识,是一个很没意思的事儿,因为,既然是要质疑,常识应该是你的依据,应该由你来提供,至少你应该自己去看看。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28
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4 18:06:00

26楼:

“等量劳动相交换,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换中,劳动耗费是趋于相等的,因为,如果不相等,一方会受损,任何一个赚到便宜的行业,都会有劳动力的流入。

  这不是在要求现实中的劳动交换必然是等量劳动相交换,而是在说,人们在生产中一方比另一方面更省事,更能赚到便宜,那么,另一方将会转行,这种竞争,最终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的劳动产品,向等量劳动相交换接近。

--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基本逻辑,你从中看出了理论要求现实按等量劳动相交换呢,还是看出了,理论对现实竞争的解释?

我看到的是后者。”

Ok,先谢了!回看前面的帖子,确有误解你的地方。

对你所看到的(尚不知你是否同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基本逻辑,我是完全不同意的。

对现实竞争这种现象,大家的观测是一致的。但对围绕的这个点,存在两个说法,一个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等量劳动,一个是供求理论所说的平衡点。我取后一种说法。因为:

1、解释这个平衡点有供需理论就够了,根本不需要等量劳动这个概念。而5楼那位先生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含义,其实就是根据供需来说的,这是画蛇添足之举。

2、马克思研究交换首先就是从平均的角度来看问题的,而任何交换都是两个个体的事情,研究交换首先应从个体入手。

3、在供需的转换过程中,总是部分个体发生转换,为什么不是整体发生转换呢?马克思理论不能解释。

4、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也是不谨慎的,根据他的定义,很容易证明交换创造价值。

5、我还是想请教一个问题:依你之见,交换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什么东西促使两个人愿意交换呢?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29
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11-4 21:01: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11-4 17:09:00的发言:

    等量劳动相交换,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换中,劳动耗费是趋于相等的,因为,如果不相等,一方会受损,任何一个赚到便宜的行业,都会有劳动力的流入。

这个值得商榷。

两个劳动者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有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而不等量劳动交换,有时反而会同时促进交换双方的利益。

欢迎光临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464117755

30
pupil 发表于 2008-11-4 21:11: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11-4 21:01:00的发言:

这个值得商榷。

两个劳动者的等量劳动相交换,有时会损害一方的利益。而不等量劳动交换,有时反而会同时促进交换双方的利益。

类似的问题我们讨论过了,如果你还记得我是哪一个的话。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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