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当让这样一个有潜力的人(权且这样说吧)发展成国之栋梁,但社会又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马家爵的学校也应受到谴责,对这样一个人进行帮助虽然不能说是一种义务,但从学校的职能和道德的角度讲,学校是有责任的。
发言的各位也许很少有人切身体味马家爵的这种感受,这肯定是一种穷人的自卑和尊严受到践踏的愤怒的交织。我是通过借钱和学校的贫困补助上完大学的,领取贫困补助至少在程序和细节上是未能充分考虑个人尊严,并且发放也并非很及时的。我有两天饿肚子的经历,也有2块钱过一周的经历!但那时毕竟还是大学低收费的时代(1年仅有800元)。
国家的公平和政府的责任,有时请反思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