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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必要再揭露一下马克斯的“物化劳动”、“死劳动”的说辞。
吗氏有一个“相对剩余价值”之说,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和“剩余”两个部分,比如一天工作时限是12小时,必要劳动时间6小时,则剩余劳动时间为12—6=6小时。现在,社会发生了技术进步,尤其是生活资料的生产进步了(生活资料价值降低),则,工人必要劳动时间便减少了,比如只需4小时,则剩余劳动时间增至12—4=8小时。前后对比,“资本家多剥削了两小时,即8—6=2小时”。这里,吗氏依然坚持的是“物化劳动”概念,由此导出一个荒谬的结论,技术越是进步,“剥削”越是严重。马徒一定反驳说,这是资本主义的特定规律,放到“社会主义”中,科技进步就只有好处,而不会有加重“剥削”的坏处。这种诡辩暂且放过。就说一点:当初必要劳动时间六小时的工资为六马克,在科技进步后,虽然必要劳动时间降至4小时,但工资依然是六马克(只有马徒才认为工资会绝对下降),这表明,工人现在够买生活资料只需4马克,还有2马克可以用于休闲和人力投资,这个科技进步带来的好处,就被马克斯抹杀了,只是一味地推导“剥削”。马克斯及其门徒,是卢德派(手工业者不满机器生产的竞争而捣毁机器、侵犯产权者)的变种,从骨子里到理论上以至实践,都是仇恨科技进步的妖魔鬼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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