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在综合评价中,如果采用客观赋权法,对数据要进行标准化处理,但是如果有的指标本身属于选择类指标,如其取值是1或者是0,这样的话最后的权重结果是不是就会显示此类指标权重较大,而有可能产生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运用客观赋权法时,指标的选择一般不要采用这种赋值只有0和1的指标,这样会影响权重结果的准确性???
谢谢各位
楼主: wyt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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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客观赋权中的标准化数据 |
副教授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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