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0-1-27 18:56 
9楼:
看你像是个拜金主义者啊。
学劳动的经验干什么?无外乎用学到的技能去赚钱。
赚钱干什么?就是为了休闲娱乐嘛。
所以,不要把手段误当做目标,不要本末倒置了呀。
记住:本楼主不反对勤劳,反对的只是“被勤劳”,反对建立一种让人受制于其中的制度。
你不是'教授'么,别人说你两句就扯到拜金主义了?你这帽子一下也扣的太大了.
第一,人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这是基本,我先不说劳动经验.
如果你懒惰,有法律支持你懒惰,那么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不对你人道救援,说白了就是饿死你活该.
多劳多得,这是商品社会今天的一种进步,不再像以前一样吃大锅饭了,不劳动就没人养你.
在你能养活自己的基础上,我支持你懒惰.
第二,社会是有勤劳和有智慧的人推动的.其中一点就少不了在长期的工作中对原来的工具,经验整理和加以修改,这在纸上谈兵的书本上可是教授不到的.
各种结论和经验和工具发明,勤劳和汗水堆积了成果.那么教授,有几个是懒惰的人发明创造的?
第三.谁规定和诠释了赚钱的定义?你么? 我只看到你说休闲娱乐,乐享人生的.有很多的慈善家就直接被你无视了.这棍子一棒打的'给力'.
钱怎么赚,是别人的事,怎么赚到怎么花也是别人的事.就算他拜金,也是他赚到后拜金.没赚到你怎么拜?勤劳的赚钱然后享受我支持.不劳而获的享受就不提倡.
任何时候,勤劳都是该提倡的.无论它立法还是不立法.你有权力懒惰,但请你偷偷的回家去懒惰,一个社会靠这样的人,那么就玩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