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8-1-18 7:51:00的发言:就算奖金是原来工资的分割,而不是工资以外的增量。那么资本家为什么要那样做呢?那是因为资本家购买的实质上是劳动效率而不是单纯的劳动力。理论上可以将资本家的这个行为理解成“购买劳动力”,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形式,因为实际情况是:通过购买劳动力而获取劳动效率。而为了获得更好的劳动效率,资本家必须以特别的方式来购买劳动力,而这种特别的方式,就包括奖金、计件工资甚至股票期权等。
这次是你把我搞糊涂了,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否认“购买劳动力”这种说法。
我跟你讨论的就是理论上的东西,但是我与你观念不同的是:
我认为理论上的结论,与我们“从实际出发”得出的直观结论不同,并不是因为理论太表面化,而是我们“从从实际出发”得出的直观结论,可能太表面化。尤其这些直观结论,经不起逻辑追问的时候。
对于以“奖金”否定购买劳动力的说法,如果你还有新的观点,对我的解释有新的质疑,我将认真回复。
现在该是我就“购买劳动效率”一说,来向你请教了:
请你明确告诉我,“劳动效率”是指劳动的产品呢,还是劳动的部分产品呢,还是让劳动产品增加的功能呢????
既然说是在“购买劳动效率”,如何证明“劳动效率”是其“出售者”即工人所拥有的东西呢????
现在轮到你回答了,请直接回复,别再做其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