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作为一个房地产从业者,但是从来都没有忘记思考房价的问题!现就我个人的想法,做一些浅析,以求抛砖引玉!
在房价快速上涨问题上,一直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是需求推动,有人说,是成本推动,还有人说是理性预期推动!经过我的思考,我认为以上都对,但又都不对。都对是因为,都有那方面的原因,都不对,是因为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我个人倾向于,房价是因为中国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寡头垄断与地方政府的纵容与勾结造成的!
大家都知道,房地产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尤其是土地本身的供给弹性为零!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主导的房地产企业,如深圳有万科、中海、合生创展、华侨城等等。这种地域性的垄断具备寡头垄断的特征,非常容易形成,垄断寡头之间的默契或者合谋!例如,有一年广州的房价一直比较平稳,但是,中间发生了一件事,就是广州十大地产商峰会,从那以后,广州的房价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房价的导火线一旦开始,那么所谓的消费者理性预期房价开始上涨就有了市场了,再加上中国目前正处于一个需求比较旺盛的时期,居住需求是有刚性的!尤其是中国人的居住观念是产权式的,需求也有了,理性预期也有了,房价开始了一轮上涨!
可是房价上涨是怎么开始的呢?就是从有垄断地位的开发商定价开始的!这就是寡头垄断中的价格领袖!
经济学早已证明,通过对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能够有效的提高产业效率和社会公平!可是现阶段的房地产监管怎样呢?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存在着多头领导,分环节审批,步调不统一等特点!比如一个地级市,就有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还有金融部门等等!甚至是某些地方还有专设的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等等!
这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了难度,当然另一个方面就是给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前段时间,有一种声音不绝于耳,就是公布房价的成本,其中福州市物价局给全国的物价管理部门做了表率,福州物价局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对该市市区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的测算工作,并向媒体公开发布了测算结果:福州市市区商品房平均开发成本约2160元/平方 米,社会平均利润约1400元/平方米,地价、建安成本、配套设施费用分别只占房价的20%、25%和14%左右,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利润则占到房价的41%左右。房地产销售费用主要是指房地产公司支付给销售代理公司的佣金,一般来讲,占房价的不到3%,这样的话四成的房价在于管理费用和利润!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种管理费用能够占多少。
公布房价的事情出来以后,便引发了社会的大讨论,有人说这是积极的,有人说没有多少用处,公布了房价还不是涨!反应最大的便是房地产开发商,他们质疑说公布房价触犯了企业的隐私权!那么到底房价应不应该公开呢?
著名开发商任志强曾经引用“从经济学的原理而言,最基本的研究基础就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盈利。企业的竞争力正在于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盈利,否则国家又何必要提出节约能源、降低能耗、降低成本呢?这本来就是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基础条件。”作为不公开房价成本的原理。
这话似乎不假,这也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为什么选择市场经济的原因之一,但是真理与谬误从来都是孪生兄弟,离开了真理存在的条件,真理就无从谈起。任总说企业的竞争力是以小博大,那么国家也是以小博大,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是这样!在房地产行业这个具有明显的寡头垄断特征的市场上,它就不成立了!
在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的竞争力不仅仅是在于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盈利,更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超额盈利,这样,对国家来讲,对行业来讲,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这就不是有效率的利润分配,也不是公平的利润分配!
据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有些开发商私下里说,现在的利润,我们都不好意思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形势!
在这种形势下,房地产开发商凭什么不允许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房价成本的调查?为什么不扪心自问一下,我们为什么不要求做拉面的成本公开!原因也是只有一个,拉面市场已经是一个竞争非常充分的市场,这个市场,既公平又有效率,按劳分配,各取所需!
在公布房价成本问题上,还有一方是当事的一方,那就是一部分政府官员,在这个问题上,各个部门表现极不一样,有的支持,有的反对,有的沉默!按理说,政府主管部门面对这样的房地产形势,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应该义不容辞才对,为什么表现的这么踢皮球呢?
我想这是因为自己也不干净,或者是自己怕得罪不干净的人!
所以面对房价问题,我们的政府是义不容辞的,成立第三方的独立的房价研究部门,把复杂的房价问题研究清楚,政府必须把应负的责任承担起来,这样才能为群众服好务,实现“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