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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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补偿价值论---关键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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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2-21 10:52:32
59. 需求乘数:这是凯因斯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用以说明投资对社会需求的一连串拉动作用。一笔投资所带来的初始收入,会因为它变成需求而引起一连串反应,使“收入---需求---收入---需求”的波浪一直延续下去,直至衰减为零。但这个需求乘数并不讲投资的有效性,只要投资能够增加人们的收入,就可以实现这一连串反应。因此它最终会碰到“凯因斯难题”的约束。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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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2-21 10:53:21
60. 供给乘数:与需求乘数相反,供给乘数则通过有效供给而对需求产生“由点及面”的连带作用。它主要是指,如果我们对基础产品做到“价廉物美”的供给,那么,必定引起面积越来越大的需求,从而带动整个市场经济兴旺繁荣起来。与需求乘数相比,供给乘数是一种更积极有效而长远的扩大需求的方式。它不存在实施凯因斯主义所经常带来的ZF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问题,又能够将社会经济推上新的更高发展水平。比如,蒸汽机、电力、电脑、电信等等的有效供给,都曾经把人类经济推上新的更高发展水平。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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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2-24 09:05:45
61. 库存:与购买力贮藏相应,产品因暂时没有销售出去而需要库存。人们的购买力贮藏越大,产品库存的情况就越重,相反,如果购买力贮藏越小,市场销售越大,则产品库存情况就越小。另外,库存现象还对产品的价值问题具有意义,它说明,产品的价值具有独立于交换而形成与存在的特性。因为,当产品市场上的价格低于其价值时,产品就会被其生产者暂时放入仓库中,库存起来,等待市场价格回升至其价值之上。由此可以知道,商品的价值并非受交换情况而决定。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64
hhj 发表于 2014-2-24 09:06:23
62. 个别耗费:指在具体生产一个物品时,在它身上所实际物化、凝结着的代价耗费的总和。个别耗费决定了物品的个别价值;而所有个别物品的个别价值的综合,构成了物品的社会价值。同时,所有个别物品的个别耗费的综合,构成了物品的社会耗费。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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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3-1 10:07:51
63. 社会耗费:物品的社会耗费作为同类物品的所有个别耗费的综合,具有重要意义,即它是物品的个别耗费能否得到补偿的指标。在市场经济与商品交换中,如果个别耗费小于或等于社会耗费,那么这一个别耗费是可以得到补偿(或超额补偿)的,相反,如果个别耗费大于社会耗费,则这一个别耗费必定不能得到完全补偿,从而产生耗费亏损。因此,对于一个物品来说,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不让它的个别耗费大于其社会耗费。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66
hhj 发表于 2014-3-1 10:09:26
64.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社会上、市场上各个生产者生产同一种物品所平均耗费去的劳动时间。实际上它与物品的“社会耗费”是一致的。生产物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大,每个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费就可以更大,物品就可以包含更大成本,具有更大价值。相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小,物品所包含的实际成本必须更小,生产者所受到的节省耗费的压力就更大,同时,物品所具有的价值与交换价值也更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大小与社会生产率大小成反比,一种物品的社会生产率越高,它所具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小,同时,生产经营这种物品以获利的难度就越大。马克思价值论里,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物品价值决定的指标,但实际上,它所决定的只是物品的交换价值,而不是价值本身。由于它只是交换价值的指标,而一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不同的市场共同体)下是不同的,并且非常难以确定。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走过了三种形态:第一种是最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种是“有需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三种是“再生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体现了马克思以追求将产品“卖出去”为标志的价值决定。但这实际上是将“价值实现”当作了“价值决定”,将交换价值当作了价值本身。不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仍然具有很大意义,因为它实际上是价值走向交换价值的“桥梁”。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67
hhj 发表于 2014-3-2 08:46:33
65. 剩余产品:指在实物产品上满足生产过程中的耗费补偿后所剩余的实物产品。这一点在生产的自给自足状态下看得比较清楚。农民劳作一年,所获收成除够维持农民家庭一年的生活外,还有剩余。而在市场经济状态下则比较模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生产者只需要出售他年产品的80%,就可以补偿他全年的耗费,剩余的产品就是纯收益的产品。但这纯收益的产品现在值多少交换价值,还不知道,它会因市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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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3-2 08:47:42
66. 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就是指剩余产品在市场上出售所获得的交换价值的多少。一定的剩余产品量,它所具有的剩余价值是完全不确定的,在市场境况好的地方或时候,相同的剩余产品所具有的剩余价值较高,相反,在市场境况差的地方或时候,这些剩余产品所具有的剩余价值较低。马克思价值论认为剩余价值是从生产过程中,由雇佣劳动生产出来的,但实际上,生产过程中的雇佣劳动只是生产了剩余产品,而没有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所获得的交换价值。另外,所谓“剩余价值”的真正名称应该是“剩余交换价值”,因为它是剩余产品被拿到市场出售后所获得的交换价值。从获利的意义上说,“交换价值”比“价值”更吸引人。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69
hhj 发表于 2014-3-3 06:59:50
67. 丰收悖论:实物产量上获得大收成,但由于产量增大引起价格的下降,因此丰收并不能带来好收益。这种悖论情况并不单只在农业生产上存在,在所有经济领域都存在。人们经常说科技能够创造更大价值,因为科技可以提高生产率,增加单位成本耗费的产量。但是,与生产率的提高相伴随的却是价格的下降,从而使生产率提高所获得的更大收益大打折扣。凡是科技已经普及的地方与领域,科技所形成的超额利润都被削平。这就证明,利润并非由科技因素带来的。与今天科技时代的微利化相反,手工业时代反而具有更高的利润率。今天研究经济价值论的学者之中,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种丰收悖论对价值问题的重要意义。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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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14-3-3 07:00:48
68. 价值均衡论:指马克思价值论的一种实质。马克思的价值论实际上是物品个别价值等于其社会价值的价值均衡论,如果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不相等,这种价值论就会陷于矛盾之间,陷于价值与交换价值、劳动价值论与要素价值论的混淆之中。当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不相等时,马克思一方面说社会价值是才真正的价值,另一方面又认为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会存在超额利润,而这是不正常、不稳定、不符合规律的,社会价值只有降低到个别价值的水平,才是符合规律的。而学者们更多只是注意到了前者,而不注意到马克思所说的后者。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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