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gqq:
对于你这些回答,如同对付需求理论,要求他们将需求、供给等定义清楚一样,效用论自己也先将“消费、连续、满足、既定欲望”等概念定义清楚。别我讲实际消费,你就拿预期消费来回避,我讲这满足,你扯那满足。
利用基本概念的模糊性来诡辩,在我这儿行不通。那些模糊概念是效用论自己规定使用的,定义不清楚这些概念正好说明效用论的问题很大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28529&page=3&from^^uid=1596767
满足:感到足够了。
消费:人们为满足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对物品和服务的消耗。人们平常把消费者在市场的购买活动即花费也称之为消费,但是显然,这种购买活动与对物品和服务的消耗并不相同。因此,我们有必要把二者区别开来,因此,把前一种消费称之为实质性或实际消费,后一种消费称之为预期消费。当然,预期消费活动中也部分地包含有实质性消费——比如营业员的服务。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主体即没有实质性消费活动,也没有预期消费活动,而却有关于今后如何安排这两种消费活动的考虑,我们可以把这种考虑称之为消费预期。
连续——确切地说是连续消费:在一次正常消费活动中对一定量的物品或服务的实质性或预期消费。就此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在连续消费活动中效用是递减的,即使是在许多非连续消费活动中,效用也是递减的。
既定欲望:主体在实质性消费、预期消费和消费预期之前基于对自身状态和社会状态以及对需求对象物的认知而产生的欲望。
。
=========
仅就戈森这个论断而言,如果作为一种技术性陈述,如果我在文中强调的,这是很有用途的。但是如果要上升到科学层面(规律和定律)就得接受严格的科学检查:
一,享受空气的效用肯定是常恒,做爱时肯定是最后几下抽动的效用最大(递增),每次喝水间的效用也是常恒,用电器时单位电的效用也一定是常恒。这么多反常实例,戈森定律还是个定律吗?
二、鉴于效用论广泛的诡辩,这里要求明确定义怎样才算“连续消费”,不能遇到不利实例就说消费不连续,遇到有利实例就说条件放宽,紧邻两次消费行为的间隔期很长也算连续。
三、效用递减是不是在于说明价格问题,如果是的,那么就必须要求论证效用递减时采用物品单位与实际价格单位一致,不能出现在论证时选用一顿饭中的每口饭作单位,说每口饭间效用递减,然后说实际中每顿饭之间效用递减,于是价格递减;如果不是在于说明价格运动,那么你说的不必要求单位一致我接受。
连续消费与怎么会与组合消费无关呢?效用递减的条件之一就是“其它不变”,这个我在文中已经质疑了,问是“其它不变”是指存量不变还是流量不变。如果是存量不变,那么就一定存在组合问题。比如一碟菜,是在吃饭中那个时段吃,每个时段吃多少,大有学问。餐饮学很强调这个。这直接决定每口米饭间的效用并非一定递减!
大米,工资,印刷品等商品价格在长期上都是不断上涨的,这是事实。我通过文中说的整合已经解释了这种价格现象。它们的递增是以电子化工品价格的递减为代价的,二者在总量上相等,于是总体上物价不变。如果只有效用论讲的递减,那么请问“物价不变”从何立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28529&page=3&from^^uid=1596767
效用在于主观判断。它决定于诸多因素。
一.对于空气而言,你平常有对空气满足与不满足的判断么?你会一次刻意呼入大量空气么——这只会使你感到不舒服。而如果你不是正常的呼吸,而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呼吸,你试试你的感觉如何?而如果你把气呼出然后坚持几十秒,你再一小口一小口吸入空气,并重复同样的之前过程再大口呼吸,试试感觉如何?
关于做爱,呵呵,难为你怎么用这个事情做比喻。不过,既然你用这个例子,那么咱就不妨说一说。
一次完整的性活动是从兴奋期到高潮的持续过程,只有整个过程结束,我们才能获得完整的技术上的使用价值——如果我们把它视为一种交换活动的话——比如与娼妓的交换。因此,任何一个片断过程都不能获得这种使用价值。你这种说法就相当于说,购买一台电视,其显象管的效用比电阻的效用大一样荒谬。但是,就这个例子而言,你何不明天试试,找个妓女一宿做五次爱的感觉如何?或者回想一下,你新婚上半夜第一次做爱,与下半夜第N做爱的感觉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想一想人们为什么会偷情?
喝水间的效用常恒?如果你是指早上喝与中午喝这个期间的话,那么它还是连续的吗?如果是指一口一口或一瓶一瓶的喝,那么你在渴急了的时候,你喝第一口或第一瓶与喝第二口或第二瓶所获得的满足会一样吗?而在平时正常喝水时,人们的感觉一般的确是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的,而这恰恰是真实的效用不连续的根源所在,其原因在于人们的感觉阈限的存在,而不是那些效用论的反对者所一贯坚持的商品的不可分割性。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以此而构造的数学上的效用函数的连续性存在,这正是我之前在9楼说的那一番话的原因(真实的效用判断并不连续。但并不妨碍以之构造的效用函数连续。本来数学意义上的效用函数就是一种分析的工具,而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消费者效用判断。但这就足够了。如果真能够真实地反映消费者效用判断。地球上就没人了。——营业员放个屁都可能会改变消费者的判断。)
关于电的效用。你说的那只是技术使用价值,而不是主观效用判断。如果不是这样,你睡觉时,是不是也可开着灯?你买电币时,是不是把一这辈子用的电都买了?
不是事例反常,而是你不理解其中的问题所在。
二.什么是连续消费前面已经说了,你可以根据它来指出问题。
三.是不是说价格都无所谓。如果你以吨计来买水,并且要求只以这个单位来说连续性问题,那么你只买一吨,从而没有数量变化,还谈什么连续不连续?
四,还记得说到的既定欲望这话吧?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从而打算组合消费与不打算组合消费,其欲望是否相同? 如果你了解,你就会对合理的组合消费产生更大的欲望,否则则相对要小。这就如我们不了解一种食品的味道,则很难说我们对它的欲望是具体如何的。或者说,当我们根本就不了解电脑是做什么用的时候,你会对它产生什么样的欲望?
五,如果把大米,工资,印刷品等商品与电子化工产品看成两大类对立的交换物的话,这一类价格的下降,必然意味着另一类价格的上升。这丝毫不影响连续消费某一物品效用递减的有效性。抛开货币的假象。如果电子产生生产增加了,则意味着相应生产者对粮食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增加,那么当粮食生产没有同步增加时,其价格必然要上升。但是,这背后依然离不开效用判断。因为如果人们对粮食的需求不变且粮食的生产成本不变,而人们只是增加了对不同电子产品的需求,则粮食价格并不会上升。在这里,至少意味着消费者对粮食的效用判断不变。而对粮食的效用判断意味着什么呢?不是人口增加了,就是发现并利用了粮食的其他用途。这时,既定欲望已经改变——这是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谈的。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