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者认为“退耕还林是中国在余粮库存费用负担和生态负效用双重压力下出台的一项公共产品工程,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陶然,中国社会科学2004.10 P6]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在制度变迁的模型中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群人在响应有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是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P107]可见区别两种制度变迁模型的关键就在于变迁主体不同。而现实中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所以说它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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