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经济研究人员。
一、单位简介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是农业部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风景区,主要从事与茶叶有关的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和技能培训等工作,现有在编在职职工159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如下:
1.本科及研究生均为经济管理类专业,有博士学位或应届毕业博士生; |
2.主持或实际参与过农业经济类科研项目,参加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经济研究工作的优先;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SSCI 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
3.熟练应用 office 办公软件,至少掌握一种计量经济分析 软件,能查阅和翻译英文文献; 4、1979年1月1号后出生 |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enshumin1985@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业绩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在本所网站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中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在此列。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将根据应聘人员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契合度和已取得的学术成绩,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考试
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聘采用答辩形式进行面试,通过初审人员采用多媒体方式对自身科研经历、岗位认知和研究设想进行陈述,并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所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http://www.tricaas.com,通告);
2、中国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caas.net.cn,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所办公室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办公室):0571-86650444;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邮编310008)
咨询电话:0571-86650120(联系人:俞凤金)
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