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拉密的“公平”公平吗?
关东胡人
苏拉密在他的文章《论毛泽东时代的“两极分化》一文中这样描述毛泽东时代的贫富差距:
“毛泽东时代社会可划分为三个阶级:农民、城镇职工、高干;阶级分布特点为:‘阶级内相当平均,阶级间兀然陡立’——‘平等地狱’和‘平等天堂’比共存。”而这一结论据说是根据“公平的原则”得出的。
他所说的“公平的原则”是这样的:
社会应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社会如果对某一人群实行“转移支付”(如医疗费支付),而对另一人群未进行同等支付的,差异部分则视为“收入”或“隐性收入”。
也就是说,要使工人和农民的收入公平起来,就必须待遇完全一致。只要有一点差别就是不公平。
可是我却认为苏拉密的这种公平恰恰是不公平。就拿粮食定量来说吧。要想按照苏拉密的原则,让工人和农民公平起来,只有两个办法:一是两边都不给定量;二是两边都给定量而且标准完全一样。
先说第一种办法。两边都不给定量,随便买随便吃。这样行不行呢?我说不行。不行的理由之一,是当时我们国家粮食产量很低,如果全体人民放开量吃,肯定不够。如果按照谁种谁吃。或是种多多吃种少少吃,不种不吃的办法,又显然不合苏拉密的“公平”原则。怎么办呢?就只有让全国人民(工农兵学商)都去种地。可是这样一来,粮食到是有了,却没有人去生产锄头犁耙等农具了。当然更不要说农药化肥和拖拉机。搞科技的大学没有,中小学也没有。警察和军队当然也不会有。也就是说,为了苏拉密的“公平”,我们全中国人民不但因粮食产量上不去而永远挨饿,还得承受抢劫和外国列强侵略等更加不公平的现象。所以,这个办法不行。
要是两边都给一样的定量,一点不能多吃呢?我看也不行。因为这样会影响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反正只能吃到这么多,我为什么要多生产呢?他们没有积极性会直接造成粮食减产。也意味着全部或是一部分工人要挨饿。农村人吃饱城里人挨饿,也不公平。由于城里人挨饿造成工业品的减少或是全面停产,以及教育科研和国防的部分或是全面崩溃,和第一种办法的结果也没多大区别。
这么看来,毛泽东时代的粮食定量政策还真就是当时能够采用的最好的政策。也是最接近于平等的政策。所谓平等,就是要让工人和农民都活着,而且能够各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国家出力。城里人的粮食定量,其实就是仅仅能够保证最低生活标准的量。
下面是当年四川省的粮食定量标准。
重体力工种如锻工(说白了,铁匠、抡大锤的)、搬运工等等每人每月38斤
技术工种如车工、钳工、铣工等32斤;
因工种繁多,38斤是最高的,32斤较普遍,
干部21斤;
居民(指无工作的成人)定量一致:26斤;
初中以上的大中学生32斤;
小学生18斤;
三岁以上儿童14斤;
三岁以下儿童11斤;
食用油2两
就是这样的定量,被苏拉密说成是“平等天堂”。算成基尼系数,据说是到了“0.704”,可评价为“极其恶性的两极分化,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如农奴制)或可出现”。
真希望苏拉密能够找出一种不那么恶劣的办法来,也好救一救那时的中国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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