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好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非常难的问题!
平新乔肯定是错了。但已给出的答案,并未能完全解答。
关于均衡和解的区别。我有两种答案(猜测)。
1.读nash的原文,给定有限博弈,通过定义某均衡概念(例如纳什均衡),然后可以找到均衡(可能不唯一)。然后给出某种规则,从多均衡当中筛选出一个作为“解”。解的目的是预测给定博弈的结局。所以“解”区别于均衡。而“值”(value)是给定解后参与人的收益或支付。例如e=(u1,u2),e是解,u1是参与人1 的值,u2是参与人2的值。
2.另一种答案是。读拉斯缪森的博弈与信息,把博弈构成分为“博弈规则和解的概念”两部分,而纳什均衡,贝叶斯均衡,序贯均衡,等等都是解的概念。
理解上,两者并不很矛盾。个人更倾向于nash的。
关于纳什均衡和纳什讨价还价解两个概念,分别是对非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而言的。但也不是截然分开的。
比如讨价还价问题,我可以用非合作博弈的方法来处理,采用纳什均衡来求解;也可以用合作博弈的方法来处理,采用纳什讨价还价解的概念来求解。前者需要附加一些假设,或增设博弈规则才能得到唯一解(预测性的目的,否则就是多均衡)。后者是采用公理化的方法求解,解唯一。并且两种方法的得到的解相同。nash认为两种方法是互补的。(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纳什均衡与纳什讨价还价解)。
上述如有不严格,不严密的地方,只能说明本人还没有确切理解。请高手指正。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