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住房难与不同住房建设模式关系 作者:叶劲松
世界上住房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满足民众居住需求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另一种是满足房地产商等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住房建设模式。而一个国家采用何种住房建设模式,直接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制度。反过来讲,知道某个国家采用何种住房建设模式,就大致能确定该国是何种经济制度。
1、满足民众居住需求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
一般来讲,经济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社会主义国家(或工农掌权的国家),其经济中的一部分──住房建设的目的也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居住需要。在这种经济制度下,满足人民生活居住需要,是国家或单位的任务,即国家(或单位)负有解决人民(或职工)居住问题的职责。所以,在这种经济制度下,城镇中,一般由国家或单位建房,再由国家(或单位)分配给居民(或职工)居住,人民支付极少量的房租,作为使用住房的代价。极低的房租, 保证人民居住权的实现,保证人民享有居住权不是停留在理论上、口号中。这种制度下,人民基本都有房屋居住,人民居住状况则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投资是更多偏重于生产建设还是偏于生产建设同时较多照顾住房建设等问题。在主要由国家和单位提供住房情况下,如果有些职工对国家或单位分配的住房不满意,有住较好住房的要求,而职工又有一定的积蓄用于建房,在较多情况下,国家或单位也支持这些职工合作建房。因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是这一种经济制度的根本目的。
在苏联,住宅建设主要由国家建设和工矿企业在国家帮助下为职工建房两种。即国家和单位要承担向居民和职工提供住房的职责。由于沙俄较落后,由于苏俄处于帝国主义包围之下,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苏联投资明显偏向于生产建设,以解决尽快使自己国家现代化的任务,解决在帝国主义入侵时经济力量能转化为强大军事经济力量的任务。因此战前苏联投资于住房建设的资金不是很多。在二战中,在苏联工业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西部地区,苏联与法西斯德国进行了三年多的残酷战争,许多城镇都曾展开过反复争夺的巷战。激烈的战斗对房屋建筑损害很大。在战争结束时,苏联有几千万人的住房被摧毁,另有几千万人的住房受到严重损坏。随着苏联经济的发展,苏联住房建设规模逐渐扩大。20世纪70年代,苏联“每年都要完成约1亿平方米的公寓房……国家和公共(合作社)建房的发展是苏联人民享有住房权的可靠物质保证,在过去的15年里,房屋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每年约有1100万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从建房规模来看,苏联在世界上独执牛耳。┅┅住房权还通过价格不高的房租和公用设施费(即自来水、电、暖气、热水和煤气等费用──笔者注)加以保证……房租自1928年起一直未变。房租加公用设施费用平均约为工人和干部家庭支出的3%……西方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民的住房像苏联一样如此便宜,比如在联邦德国,一个熟练工人必须拿出收入的1/3,或至少1/4用于支付房租。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房租要占家庭开支的20~30%,在纽约、伦敦、东京……成千上万套房子空着,因为一般公民买不起。”在国家和单位建房同时,苏联“宪法规定,国家帮助合作社和个人住宅建设。在地方苏维埃执委会名下和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成立建房互助组,需要好房的公民可参加互助组,以便获得可永久居住的公寓。国家向他们提供相当于房屋造价60~70%的贷款,分10~15年还清。互助组建房归入国家计划,通过承包营建和装修,所需材料和设备由国家分配。在维修房屋,建造和修理个人房屋以及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方面,国家也向建房互助组提供帮助。”(〔苏〕契尔年科《苏联的人权》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7、108页)
苏联“住房建筑合作社是城乡职工自筹资金兴建住房的集体性的合作组织。苏联认为,它是住房建设的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全国住房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住房建筑合作社一般以工厂和机关为单位组成,加入合作社的个人视其所需住房面积的大小,向合作社交纳一定比例的股金。国家可向住房建筑合作社免费提供地皮和长期低息银行贷款,并在建筑材料供应方面提供帮肋(因为苏联搞计划经济,生产资料在市场上买不到,所以住宅建设要先有材料供应计划──笔者注)。住房建筑合作社兴建的住房一般采用国家设计的图纸,由国家施工队承包。建成的住房归合作社所有,不必缴纳房租,房屋的保养修缮费用自理。当前,住房建筑合作社每年兴建的住房约占全苏新建住房面积的6%(由于当时苏联每年建筑的房屋有效面积在1亿平方米以上,所以合作建房面积每年约在600万平方米以上──笔者注)。私人建设住房的形式多在小城镇和农村中采用。国家向其免费提供地皮和长期低息贷款。对于卫国战争中的残废军人和其他残废人员私人盖房,国家可提供长期无息贷款。1982年苏联城乡住房的总面积(有效面积)约为37.8亿平方米(由于是房屋内部空间使用面积,所以比我国同等数值商品房面积大得多──笔者注)”(金挥 陆南泉 张康琴《苏联经济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366、367页)苏联住房建筑合作社的合作建房也没有房地产公司环节,也就没有这一环节的中间加价盘剥百姓。不许有房地产公司出现,并且国家免费提供地皮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都体现了尽量降低成本,从经济上保证社会主义尽量满足人民生活居住需要的实现。
当然,在资本主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中,也局部地出现满足民众居住需求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现时这种情况规模较大的,是出现在委内瑞拉。委内瑞拉经济从所有制来看,总体来讲还是资本主义经济,但查伟斯为首的委内瑞拉提倡21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行了一些让贫穷劳动者减轻生活困难的政策。这些政策中包括政府资助支持居住条件很差的人民踢开房地产商,自已合作建房的政策。美国网站的文章写道:查伟斯政府使“委内瑞拉大城市周围的骇人听闻的贫民窟的状况正在改善。政府资助人们合作建房。摆脱了房地产商的操纵和盘剥后,普通百姓开始拥有合适的房屋了。”(《委内瑞拉的新生》《国外理论动态》2005.11.48页)对于穷人建房,委“政府不征收土地税”,以保证穷人花尽量少的钱完成住房建设。
以上我们以苏联为例讲述社会主义住房建设模式。实际上,苏联、东欧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都属于这种住房建设模式,都主要是由国家和企业为职工建住房,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保证劳动者最基本住房权实现的责任。社会主义国家能在当时经济状况下,向职工提供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体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目的是满足人民需要而不是追求最大利润的特点。经济目的也决定了实现这种目的的方法和手段:建筑公司(建筑施工队)直接对投资建设的国家和企业单位。计划经济不需要房地产公司、房屋中介、房屋广告公司等参与其中,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以前中、苏等国的合作建房和现时委内瑞拉的合作建房都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改善住房的切实关心。这种切实关心的主要表现之一是,为尽量减少劳动者建房负担,不许房地产商等参与其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运行使人们认识到,私有企业变为公有企业,生产也能正常运行,被资产阶级御用学者(包括我国的主流经济学家)吹嘘为社会不可缺少的资本家,并不是经济生活所必需的人物,资产阶级是经济生活中的多余人物,资产阶级已失去存在的历史理由。同样,社会主义建房模式和委内瑞拉合作建房的成功运行,使人们认识到,不需要资产阶级的那一部分──房地产商,房屋建设也能正常运行,并且房屋成本更低。这一切说明,房地产商并不是房屋建设所必需的人物,他们不过是吸附在房屋建设中的寄生虫、吸血鬼,他们是房屋建设中的多余人物,他们已失去存在的历史理由。他们靠吸血养得又肥又大,而劳动者生活却更加困难。
近些年,我国许多大城市的劳动者提出踢开房地产商,自已直接委托建筑公司、合作建房的设想,这意味着他们已认识到,房地产商不过是吸附在房屋建设中的寄生虫、抽取他们血汗的吸血鬼,房地产商是房屋建设中的多余人物。没有房地产商的盘剥,劳动大众生活困难也要少些。当然,我们从苏联、委内瑞拉的例子中可以看到,他们国家的合作建房成功,与国家或单位的支持分不开的。例如,甚至苏联“宪法规定,国家帮助合作社和个人住宅建设。在地方苏维埃执委会名下和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成立建房互助组,需要好房的公民可参加互助组,以便获得可永久居住的公寓。”而我国对群众合作建房持不反对、不支持的态度。没有国家支持和帮助,使合作建房的一些具体操作(如合作建房资金的管理等)很难进行,这使我国近些年还无一起成功的合作建房的案例(而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我国有不少成功的合作建房的案例)。主流经济学家倡导了市场经济改革,它们要求一切由市场来解决,要求人民的利益服从于它们倡导的市场经济,即要求人民利益服从于市场主体──资本家的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表现在房屋建设上,也就是民众要以较低成本实现住房需求的要求,应服从于作为市场主体的房地产商等吸血鬼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实施对民众的盘剥的要求。
2、满足房地产商等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
资本主义经济的目的是追逐利润最大化,不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同样,资本主义住房建设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其目的也是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是满足人民的生活居住需求。由于住房建设要满足地产主、房产商等等诸多中间环节的利润要求,极大地抬高了住房价格,使很多劳动者没有购房能力。而住房价格高,必然租房的房租也高。这使很多较贫穷的劳动者甚至没有租房能力,这使他们不能实现其住房需求。
前面已讲过,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和单位要承担向居民和职工提供住房的职责。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一般说来, 国家和单位不承担向居民和职工提供住房的职责。就象购买一般消费品由市场解决一样,资本主义下,住房也由市场来解决,由“自由”市场中的一些市场主体──房地产公司来解决。市场经济中的市场主体都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性,而作为市场主体的房地产商也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性。所以,资本主义下,房地产商经营的住房建设都是属于满足房地产商等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产商、建筑公司、房屋广告公司、房屋中介公司、发放房贷的银行等都把住房作为赚钱的工具,以追求最大利润的目的参与进来。由于参与环节很多(例如仅土地就可能几次转手),每一环节都要赚取利润及交纳税收,使房屋价格大大增高。如果再加上房屋的投机炒作,房屋的价格将更高。这种情况必然使许多收入较低的劳动者产生住房难的问题。前面讲过, 社会主义下,人民居住状况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投资是更多偏重于生产建设还是偏于生产建设同时较多照顾住房建设等问题。而在满足房地产商等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住房建设模式中,人民居住状况或有否房住,主要不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投资是更多偏重于生产建设还是偏于生产建设同时较多照顾住房建设等问题,主要取决于房地产商等追逐利润为目的的疯狂程度。这从号称世界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可以清楚的看出。
我国研究美国问题的学者陈宝森教授就谈道:“住房问题又是美国的老大难社会问题,在大城市,如纽约,一端是华尔街区金碧辉煌的摩天大厦,另一端是哈勒姆区断壁残垣的贫民窟,这种对比最鲜明地反映出美国的贫富不均和阶级对立。贫民窟在美国不是个别城市的特殊现象,而是存在于一切大城市的普遍现象。……事实已经说明,依靠资本主义经济的自发调节功能已经不能满足所有美国人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同时也不能防止由住房问题造成对经济和社会稳定的消极影响。……《美国住房危机》一书的作者约瑟夫·弗里德说,‘直到遥远的将来……要使所有美国人都有体面的栖身立所就必须让美国政府起重大作用并提供巨额补贴。相信单靠私人企业就能够做到这件事,至少直到遥远的如果不是幻想的一天到来之前,就等于相信房屋能矗立在水上’”(陈宝森《美国经济与政府政策》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776、777页)。在这里,不管陈宝森教授和弗里德都正确地指出,靠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靠作为市场主体的私营房地产公司,不能解决贫穷“美国人最基本的居住需要”, 要解决住房问题,“必须让美国政府起重大作用并提供巨额补贴”,即国家应当承担解决住房的职责。但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作为资产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要让尽量多的领域成为资产阶级自由赚钱的领域。因此,资本主义国家肯定要让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房地产商们继续把持房屋建设领域,以便让房地产商通过盘剥买房者获利。
当然,对于收入很低的人群,美国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由政府补贴兴建的住宅,供低收入者使用,住户可支付较低的房租(最高不超过收入的25%)……对于要求租住公共住房的低收入者,房产主管部门通常规定一个收入标准,凡是收入超过这个数额的人就没有资格搬进去居住。”实际上,很多符合条件的贫穷美国劳动者,也不能享受这种住房。所以,只有很少的符合条件的美国穷人能住进这种住房。而且,对比苏联房租和公用设施费平均约为工人和干部家庭支出的3%,美国住房补贴后,住户仍需支付收入近25%的“较低的房租”,就可知道房租仍是住户的巨大经济负担。20世纪80年代里根上台之后,里根政府执行新自由主义方针,加大削减社会福利,包括削减住房补贴。“削减公共住房费用44亿美元,即减少40%……70年代联邦兴建这类住房20万单位,里根在1983年砍为2万单位。同时,政府还将逐步增加公房的租金”(赵立人 李憬渝《各国经济福利制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7、146页)有住房扑贴的住房建设大规模减少,房租还将增加,这将使更多的美国穷人不能居住这种有补贴的住房,而居住者也将支付更多的房租。
资本主义世界以住房为工具,疯狂获取利润的现象一直存在,而最近几年,这一情况表现得更加明显。其结果是住房价格上涨更加猛烈。张运成博士在2003年所写的《透视世界房地产泡沫》一文中写道,在西方,“土地被占有之后,接下来便出现了对城市房地产和房屋建筑的惊人投机。”这种投机经常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也在继读。例如21世纪初,美国出现经济危机,但“美国的房地产业在当前美国经济衰退期间一枝独秀,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全美多数地区的房价都是以两位数的比例上升。目前,美国年平均房价上升9%”。“英国房地产价格在一年之内上涨了约23%……近三年来,英国的房价上涨了55%……西班牙等欧洲一些国家房地产业的情况与英国的相差无几。”(《世界知识》2003.21)2006年4月11日的《参考消息》以《投机造成韩国房地产泡沫》为题,转载了《韩国时报》的报道:“去年韩国房地产价格涨幅位居亚太地区之首……新西兰的房地产价格上涨了14.5%,位居韩国和印度之后,其后是香港,房地产价格上涨了14.1%……联合国亚大经社会认为,房地产业中的投机活动是造成韩国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原因。”因此可以这种说,几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都陷入这种极疯狂的以房屋为获利工具的投机炒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