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借贷与我们平常百姓间借贷的差异。我们平常百姓间借贷,我借你100块,先必须是我去用商品换回100块(银行不用这样,央行印制即可,商行乘数即可),当你还我100块后我再用这100块买商品(银行不能这样,银行绝不能将百姓归还的钱去买商品)。
这不是银行借贷与平常百姓借贷的差异。你的理解完全错误。看清楚这里的基本原理:
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其实质是从老百姓那里借来了钱,发放贷款,其实质是将从老百姓那里借来的钱贷给了别的老百姓。
老百姓,能不能这么呢?看看你自己的荒唐之处:我们平常百姓间借贷,我借你100块,先必须是我去用商品换回100块。--你真是错误连篇,你没有卖掉100元的商品的情况下,就不能借给我100块了吗?你从hhj那里去借100块,然后把这100块再借给我,不行吗?
你从hhj那里借钱,再把借来的钱借给我,这种行为会违法吗?如果不违法,那么你看看,你理解的银行借贷与平常百姓借贷的差异,靠谱吗?
差远了,又犯了一回错误!
提示你一下,这一次,你错在把商业银行与央行并到一起,把它们和老百姓做比较,这个划分本身就说明你没有理解信贷的实质,换种划分,也许你就能找到真正答案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4 8:56: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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