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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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的真理!关于卖淫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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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cdc 发表于 2014-3-1 22:38:32
好像有道理,但是不明白,哈哈。

42
mkszyz 发表于 2014-3-2 06:31:00
zzcdc 发表于 2014-3-1 22:38
好像有道理,但是不明白,哈哈。
啥地方不明白呀?

43
hsing1990 发表于 2014-3-3 20:45:20
有才

44
mkszyz 发表于 2014-3-3 21:35:19
hsing1990 发表于 2014-3-3 20:45
有才
谢谢肯定呀。

45
lucknow20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3-7 13:03:36
呵呵,有点意思
信息——>知识——>智慧

人生最高境界不是自己能做啥,而是不去做什么

46
mkszyz 发表于 2014-3-7 18:52:43
lucknow2011 发表于 2014-3-7 13:03
呵呵,有点意思
谢谢肯定呀。

47
lyngqng 发表于 2014-3-7 19:54:33
这个逻辑太可笑了。
如果自给自足,那就没市场了,更谈不上价钱。

48
mkszyz 发表于 2014-3-7 19:56:35
lyngqng 发表于 2014-3-7 19:54
这个逻辑太可笑了。
如果自给自足,那就没市场了,更谈不上价钱。
啥意思啊?

49
lyngqng 发表于 2014-3-7 20:00:47
成为一家人,那么即使他们之间有性行为,有钱的来往,也不算卖淫了

这个钱是基于什么基础呢?次数?时间长短? 不管怎么计算,总之不是以一次交易为计量单位的。除非有人一次换一个老婆,这样跑民政局的成本也太高了。

如果以单次交易为计量价钱的单位,就是卖淫。你概念混淆了。

50
mkszyz 发表于 2014-3-7 21:05:20
lyngqng 发表于 2014-3-7 20:00
成为一家人,那么即使他们之间有性行为,有钱的来往,也不算卖淫了

这个钱是基于什么基础呢?次数?时间 ...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我的实质意思是一家以后,大家不再是买卖的关系,买卖不存在了,还有啥卖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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