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的两个因素云谷川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中分析了商品的因素,认为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因素。我认为马克思的说法不正确,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的两个因素,而是劳动产品的两个因素。
使用价值就是物的有用性或效用,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①。有用物、劳动产品和商品都具有有用性,也就是说有用物、劳动产品和商品它们都具有使用价值。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所独有的因素,而是有用物、劳动产品和商品共有的因素。既然使用价值是有用物、劳动产品和商品共有的因素,那么,使用价值就不能成为代表商品本质特征的因素。
在《资本论》中,价值是指抽象劳动或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我们知道抽象劳动或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是马克思从劳动产品中抽象出来的东西,抽象劳动并不是商品的东西。因为马克思在寻找商品价值的时候撇开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找出了劳动产品,用劳动产品的东西(抽象劳动)来说明商品价值,结果是张冠李戴。再者说,只有两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才能建立起交换关系,例如,1只羊=2把斧子。如果两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相同就不能交换了,例如,1只羊=1只羊,或者,2把斧子=2把斧子。马克思撇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就等于撇开了商品的交换关系。从没有商品交换关系的劳动产品中抽象出来的“人类劳动的一般凝结”当然就不是商品的价值了。所以,抽象劳动决定的价值跟本就不是商品的价值。
使用价值和价值不是商品的独有因素,它们不能代表商品本质特征和基本属性。众所周知,商品是交换的产物,如果没有交换就跟本没有商品可言;换还节和交换过程是形成商品的关建所在。所以,交换属性才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价格、成本、利润才是商品的基本因素。
注释:①、马克思:《资本论》,网络版,连接:http://www.amky.com/cap/cap1_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