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LZ观点相同1.
李冬会:……如果只有投资而不产生利润才是正义的……
和李这样不知道羞耻的人谈正义等于浪费时间
2.
李冬会:……如果没有资本的参与,人们就不能获得或更好得获得某种使用价值,何以前者便是在创造价值,后者就必定不是在创造价值,而却只在剥夺人们创造出来的价值?……
不知所云
3.
李冬会:……没有胃固然面包不会自己产生热量,然而有了胃而没有面包就可以产生热量吗?当二者相结合时,难道还可以说仅仅是因为胃的原因才能产生热量吗?让胃与观音土结合起来,看看它能产生些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力”
!
热量本身就含在食物中 无论有没胃 这个热量依然存在
至于生产力 不知道李先生想扯到哪去
4.
李冬会:……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资本家就根本无须在工人面前扬起钞票,只须挥舞皮鞭就可以达到目的了。既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雇佣工人何以会没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何以会任由资本家的宰割?离开了流通领域,难道同时也离开了法律的约束了吗?法律并不规定资本的利润。
在法律上 你儿子和你是一样的 但是你的儿子不会因为法律而成为你的老子
看事实就行了 至于经济决定论不是那么完美 但是总比法律这个东西要硬的多
5.
李冬会:……而由上述我们知道,马克思显然非常明了:如果没有资本,人们的劳动一定不会有更大的生产力,所以,他宁肯让资本归于全体社会成员,而不可能说不需要资本。这其中就隐藏着一个矛盾。即:既然资本获得利润应是正当的,从而何以却认为资本家是剥削呢?——注意,马克思反对资本生产力论的。换言之,在马克思看来,资本获得利润是正当的,但由资本家作为所有者来获得这个利润就不是正当的。
李先生又变身为马克思了 资本获得利润是相对于封建社会来说 因为他代表更高的生产力 。。不过对于社会主义社会 他却代表低级的生产力 所以说按生产要素分配来说 资本获得剩余价值在私有社会当然是合理的 但是社会经济形态不仅仅是私有
6.
李冬会:……其次,我们应当考虑,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个人的权利或自由是怎样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
!是这个社会不允许个人拥有财产?还是这个社会没有分配与个人财产?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社会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吗?
我们不要忘记,国家,是由全体个人——我们——结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我们称之为国家时,她是处于被动状态的,从而她的意志,必须是我们的意志![24]336那么,人们是否愿意为自己套上枷锁而限制自己的自由呢,——当这种自由并不妨碍他人的自由的时候?一个缺少正当自由的社会,个人的相对独立性何在?人们的个性何以发展? 这样的社会难道就是人类的天堂吗?
公有社会是逐渐消灭国家的 这是基本概念 真不晓得李先生谈的什么
7.
李冬会:……我们知道,所有权首先是对一种指向物的占有权和支配权,至于其它权利不过是由此派生的。没有对指向物的占有,就无所谓对指向物的所有,而无对指向物的支配权,其所有权又是不完善的。在法学上,所有权其实就是人格权。一个完整的人格权,是不应受到他人的任意支配的,换言之,人格权其实就是体现着一种自由意志。
那么如果是后者,则个人是否有权把个人的生活资料转化为生产资料?如果说没有这个权利,就意味着人们的自由意志从而自由受到了践踏,那么情况正如上述;如果说有这个权利,则毫无疑问地,这个社会将会逐步地重新走向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李先生可知什么又是自由呢?难道雇佣工人是自由的?
如果是抽象的一般的自由的化 如果资本社会认为自己具有 那么这个问题可以不谈 你大可不必反对社会主义自由
如果认为自己不具备 那么资本就更应该滚到一边去 少来谈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