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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么个分法”,欢迎您查看并参与9楼提出的“分法”的讨论。
关于分配什么——分配的对象、客体,9楼说的是“收益”——收益的分配。9楼的在这里做个说明:9楼里所说的“收益”,不包括税收,相当于您说的“扣除成本的利润”+资源出让的收益。也欢迎您查看、点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7 17:50: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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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mall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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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国有企业的利润可以全民平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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