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的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名。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转载自北京市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