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逻辑看,一个理论的大前提是假命题,这个理论的结论就不能确定必然为真。
和劳动论有关的有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
1.等价交换原则。该原则认为最公平公正的交换比例是一个数值,交换不可能同时使双方同时得利。
2.比较优势原理。该原理认为交换比例可以在某个区域变化,而且在该区域的任何一点,都可以使交换双方同时得利。
很显然,等价交换原则和比优势原理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可能同时为真命题。也就是说,这两个命题至少有一个是假命题。
在我所知道的劳动论者,绝大部分把等价交换原则当做劳动论的大前提,我想,他们应该不可能承认比较优势原理的。
在我所知道的效用论者,绝大部分承认比较优势原理,我想,如果将比较优势原理当做劳动论的大前提,他们应该不可能反对劳动论的。
当然,还有部分遵循高级逻辑的辨证论者,既承认等价交换原则,又承认比较优势原理。对于这些我不能理解的先生女士们,我只能遵循低级的形式逻辑将他们归于逻辑混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