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WII 发表于 2014-4-27 13:05 
首先告诉你,劳动没有价值是马克思的观点
其次,价值是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就是劳动创造劳动;
第三马克 ...
第一点你这么一说,我只模糊的有印象,记得不清楚了,所以不敢乱说,但我记得表述的意思不仅仅是劳动没有价值,而是有其他的前设条件。如果你能告诉我出处,我会看下前后文再和你讨论。
第二点我认为属于“白马非马”这种逻辑。价值是劳动但只能说是抽象劳动。劳动创造价值是实际劳动创造的价值,实际劳动与抽象劳动之间的区别要明确。
第三点,出处是否是《雇佣劳动与资本》这本书中所说的”2小时劳动的价值是3马克,对于资本家来说却是6马克,资本家从这6马克中拿出3马克作为工资付给工人,而其余3马克则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这样看来,劳动不是有一个价值,而是有两个价值“中?
如果是这样,那我姑且说明,马克思是以此来论断资本主义思想下,价值衡量的不合理性,为何同一劳动结果能给出两个价格衡量。
你所纠结的12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马克思定义价值是商品的一种属性,衡量方式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以金钱为计量单位,是价格,不是价值。考虑这点,就能知道,12小时工作的那个例子,是马克思在引出思考。价格只是价值的一种在社会关系上的反应形式。不考虑价值这个词的普遍性,以狭义的价值”即商品的属性,非商品不具有价值“这种定义下,12小时劳动创造的结果,如果整个社会的生产时间都是12小时,那么该商品的价值就是12小时必要劳动。需要说明的是,此种方式是只适应于工人占据主要劳动的情况下,但是这种计算思路我认为是没有漏洞的。如果整个社会只有一个人会创造一个耗时1小时的商品,那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仍旧是区域无限,所以解释了有价无市。
关于第四点。这里就见仁见智了,我说说我的看法吧。1+1=2不是对所有科学都使用,甚至是自然科学都不一定适用,因为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在自热科学上,1+1=2需要考虑其所处空间维度。如果是曲面空间,我们三维世界的公理都需要重设,比如三角形内角和不会是180度,这里扯远了,我的意思是,每个公理的成立,都是要有严格的前提坐标系数,前提条件。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前提条件显然是不一样的,经济学中的餍足点就是个例子,效用的递减也是个例子。事实证明,在社会科学这种涉及强烈主观的多维度学科上,1+1=2是不成立的。另外你说的对了,把社会科学当成狭义的科学,是不对的,因为狭义的科学的基本要求是完全的客观。而社会科学涉及的主体不可能客观。
第五点我需要分两步说,第一步,你关于我的前文的问题,我要强调的是,我反复说明劳动与劳动力不是一回事。劳动力是商品,而劳动不是商品,马克思是这么定义的。劳动是蕴含在商品中的,由劳动力创造的,但是劳动力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商品中蕴含的劳动所表现出的价格。比较应该放在同一单位上,我想这应该很好理解。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工人通过劳动转移到了商品上的。因此劳动力的价格是不合理的。
至于证据,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本身就是充满了各种矛盾理论,用一个经济学的体系去驳斥另一个体系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事,事实上就算体系内也充满了矛盾。以西方经济学来说,博弈论和自然均衡都是经典理论,但是这两个理论自相矛盾,博弈论指向了囚徒困境,而自然均衡是说最后都会到帕累托最优,而囚徒困境显然不是帕累托最优状态。本身就没有完整的理论,太过于执着把社会科学当成自然科学,本身就不应该。
马克思当然也有这样的问题,他也把社会科学变成自然科学。其中当然会有很多结论是不能被证明的。
但是相对来说我更欣赏马克思的做法,首先马克思自身理论中鲜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体系构造的相当完善。其二,马克思还是明白了自身的局限性,因此不虚伪的直接引入了阶级论,即立场决定观念,遭遇决定思想。这才是社会科学该立足的,社会科学本身就不具有一个坚实的共通点,连同样的遭遇都能有不同的反应,人文怎么可能成为有严格前提假设的古典自然科学(现代科学都引入不确定性了,比如观察者效应)。因此对于追求证据,还是不要太执着了。。。
有可能是我学艺不精,到不了那个地步所以也无法做出解释,但我更倾向于马克思所辖的定义“这是完全站在无产阶级角度的学说”。这很好,人文科学部存在普世观念,最多只有几个基本要素,比如吃喝生存繁衍的欲望,而不可能是一整个体系都是普世的。
可能感觉回答有些敷衍,但是我水平就这样了,以上仅仅是个人观点,不代表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