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uhui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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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国家哲社办又下手整治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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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en32 发表于 2014-4-8 15:43:27
无他 发表于 2014-4-3 14:32
也是,这种题目怎么出规范的成果
可能人家压根儿就没想你弄出成果来
而你却顺杆往上爬
那你遇到什么冤屈的,也别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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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en32 发表于 2014-4-8 15:44:51
iamwlm 发表于 2014-4-3 18:27
为什么学校不曝光。应该追回所有经费,经费早已经用得精光,剩余的退回,退个毛呀
是这样的,所有批的钱一分不动的全部退回,他们不会留下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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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正道123 发表于 2014-4-8 21:38:24
jwen32 发表于 2014-4-8 15:24
说什么好呢?
这明明说好不发的为什么发了呢?楼主的目的何在?呵呵。。。
楼主, 如果你是有意发这贴的, ...
看来人间还有正道!主持正义的人还是有的。您说得对,整个过程精心策划,把人家拉下马,自己即使得到了能心安吗?扪心自问一下,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可恶至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一天报应会来的!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做学术的看看他发表过的文章不就了解了吗。用人脑想一想:以专著揭题,25万字,是学术混子吗?人家揭题专著里面的文章最近2年,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两篇。这说明了什么?是不是做学术的,应该看看理论水平。鄙视那些不了解事情的真相,血口伤害一个呕心沥血做学术的老实人。人家根本就没接到国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只能按省级五位专家意见修改(省级专家的意见也是鉴定意见的参考吧),又说没按照国家专家的意见修改,比窦娥还冤,竟然还在这里信口雌黄,有良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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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u123456 发表于 2014-4-8 22:05:24
楼上若有冤屈可以直接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诉

坛子的影响实在有限
另外,“最终成果均存在较多学术不规范问题”和“没有收到修改意见未作修改”的性质应该不一样吧

前者撤项或终止,后者结项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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