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fh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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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废不要将精英与民意人为割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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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舸

  2007年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据官方统计,到目前为止,高院驳回的死刑判决比例达到15%。3月10日上午,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的工作报告。中国法学家刘仁文称: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但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新快报》3月18日)

  我以为刘仁文的话未免有武断之嫌。首先,“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有一个基本的民意数据调查么?即使有,是由什么样的独立调查机构完成的?其样本具有多大覆盖面及典型性,是否保证了社会各利益群体意见表达的全面性?如果没有足够权威的数据支持,“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就是僭越民意之论。

  何况,“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这句话,也隐含了对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民意主宰。在笔者的记忆中,有关法律界关于“废除死刑与否”的争议多次出现,争议激烈程度之高,双方分歧之大,都让人感觉到废除死刑与否不仅是一个简单的量刑标准问题,更是包含传统生命价值观、社会正义论以及司法理念等一系列深层次内涵的复杂命题,确实需要司法界人士从各个角度来平衡国情与“国际标准”、民意与“专业意见”的关系。“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把所有专家的分歧消弭,捆绑在一起形成集体性阐释,显然以偏概全。

  更令人不安的是,“法律界赞同废除死刑而民意反对”这句话,属于传统的精英表达模式,即发言者拥有强烈的知识优越感,并且在潜意识中将这种知识优越感转化为道德优越感,一旦出现自我意见与民众取向的差异,就先决性判断民意存在思维简单、流于情绪化而缺乏足够知识架构,并自认为只有知识界(其实是“代表”知识界的“我”)才具有对问题本质的真知灼见,从而占据了话语权高地,以不容置疑的高傲姿态轻待民意。

  “民意反对是因为他们不懂”的知识傲慢,容易造成精英与大众的意见裂痕越拉越大,因为精英一开始就将自身放置在绝对真理化身的角色定位上,认为反对意见越大越能凸显自我的独特价值。精英们在指责所谓民粹主义的同时,也不自觉陷入了“知识万能主义”的狂妄情绪中。

  由于以上成见的存在,中国许多知识精英、企业精英乃至政治精英(即政府官员),往往不善于将自身所掌握的资源运用于向民众提供善意表达,运用专业技术消除双方分歧,提供更可行的解决之道上,而是恰恰相反,将资源运用为动辄对民意批判的武器,并且从“批判的武器”上升为“武器的批判”,即钻入技术思维工具化的死角,总是用所谓的信息不对称、知识结构差异,去打压民众表达中的“盲目”、“低层次”,结果自然遭到民意的反弹,无助于双方关系的改善。

  可以预见的是,刘仁文的话一经披露必然会在民间引发轩然大波,民众会表达强烈不满。但刘仁文在有所预见的情形下依然坚持如此表达,可见他内心深处隐含了对民意的不在乎。其实,这样的场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在目前的两会期间时有反映。一些企业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代表委员乃至政府官员代表委员,往往语出惊人,提出与民意截然相反的观点,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坚持真理”的自负,另一方面即是在现有政治环境中,民权赋予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民众与精英的平等对话、公开博弈平台尚未建立,占据压倒性优势的精英必然会凌驾于民意之上。

  这就是我们需要彻底反思的,如何防止类似“法律界赞同废除死刑而民意反对”之类的对立性表达,不将精英与民意人为割裂,不造成公共决策及话语空间完全偏向于强势群体,政府还需在制度建设上多加努力,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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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 信息不对称 废除死刑 中国法律 人民法院 精英 民意 死刑 割裂

离开了真实的生活,就只剩下黑板上的方程和曲线。但如诗的数学要与如画的现实结合,经济学才是既活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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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bo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3-20 08: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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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tju 发表于 2008-3-20 08:3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死刑不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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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guang83 发表于 2008-3-20 08:4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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