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点老一辈学者的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
马克思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创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在理论上,人们经常借用加权平均数去说明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者所耗费的不等劳动时间如何均衡为价值。但在实际生活中,社会必要劳动不可能由人们计算出来,而只能通过市场的长期竞争和较量自然地或自发地形成。一方面,在市场中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卖者希望对方承认他的商品凝结有较多的社会劳动,买者恰好相反,经过不断反复的较量,最后可能在劳动耗费的平均水平上成交。另一方面,买者之间和卖者之间也为了争夺成交机会进行竞争,买者为了不让他想要得到的商品落入别的买主囊中,总要以较高的水平开价,而在价码过高时停止和退出争夺;卖者则担心商品卖不出去,不敢漫天要价,但也不愿意在衡量劳动耗费上蒙受过多的损失。经过长期的竞争、较量,不管生产者个人实际耗费的劳动是多少,市场最终会把交换的基准确定在劳动耗费的平均水平上。可见,劳动形成为价值的过程是市场对生产者劳动耗费的衡量和承认过程,是市场将平均化的劳动耗费确认为价值的过程。劳动的抽象化和平均化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借以成为社会劳动的特殊方式。
[2]马克思: 《资本论》, 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第 52页。
--以上引自,吴宣恭:国际价值形成和实现的几个问题,《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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