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1 17:34:00的发言:28楼:
“分工可以简化劳动,节省劳动时间,提高劳动者的熟练程度与劳动效率”,这也正是交换的目的。而后面怎么就变成了“所谓合理的交换就是要求产品交换的双方应该遵守一个公正的交换原则,而公正的交换原则应该是产品交换的双方互不无偿占有对方的利益”呢?太想当然了吧?
合理的交换就是节约交换双方的劳动时间,提高交换双方的劳动效率。能够达到此目的,交换就能进行。如你同意,那跟“等量”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想请教下,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到底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等量的?可否请你举个具体的交换的例子来说明?
1。“所谓合理的交换就是要求产品交换的双方应该遵守一个公正的交换原则,而公正的交换原则应该是产品交换的双方互不无偿占有对方的利益”,这是几百来所有劳动价值论者的意思,完全符合心理活动,不容你怀疑。没有必要再解释这个问题。
2。合理的交换就是节约交换双方的劳动时间,提高交换双方的劳动效率。能够达到此目的,交换就能进行。你把节约交换双方的劳动时间称为合理,是可以的。但是,交换并不一定能进行。倘若某种分工节约双方的劳动量合计是最多的,然而,一种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多于另一种耗费的劳动量,那么,这两种产品1:1的交换就不能长期存在下去。耗费劳动量多的产品生产者会转产,导致劳动量少的产品供过于求,交换就会瘫痪。你愿意用两天才能生产出来的产品与别人一天就能生产出来的产品交换,那是你的事情,大多数人不愿意这么交换。
3。我想请教下,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到底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等量的?可否请你举个具体的交换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不要请教我,看看经济学说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