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考生可于2014年4月30日前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打印调档函,网址:http://grawww.nju.edu.cn/gts/lqgl/Lqmdcx_ss.aspx)。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寄给考生本人,寄发定向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考生需要修改邮寄定向合同和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的,请在2014年4月25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信地址修改系统(网址:http://grawww.nju.edu.cn/gts/lqgl/Lqmdcx_ss.aspx)进行修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为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拟录取名单
lgp2014_4_16_9_4_16.rar
(61.9 KB)
本附件包括:- 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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