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司负责人曾明确表示:“中投公司与国外的主权财富基金不同,它并非是一个只提取管理费而不管投资产品盈亏的资产管理公司”,中投公司是“商业机构”会“按照商业原则”运作。然而,从海外战略的实际操作来看,中投的情况颇令人费解:
第一, 中投的资本金高达2000亿美元,全部是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募集,这部分资金的年利率为5%,做为“按照商业原则”运作的“商业机构”,支付债务利息是中投应尽的义务。然而,在今年3月2日,中投副总理公开表示,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考虑到中投公司长远的发展,修改目前的利息支付规定”。这种推卸偿债责任的论调与中投公开表示的市场定位有一定出入;
第二,中投公司的第一笔战略投资——4年期投资黑石股份10%的股本早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经下单,这一决策是否遵循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无从考证。换言之,即使是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其后果由中投公司来负责也令人费解;
第三,在定期付息的压力下,中投的资产必须具有一定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中投公司负责人公开表示中投公司“主要投资国技金融产品组合”,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经营策略,然而他的第一笔投资就是私人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股票,,学者张明指出,这种股票实际上具有股指期货的性质,这也可以理解为中投的第一笔投资类似于金融衍生产品,与其之前提及的“循序渐进”的海外投资策略不甚相符。
第四,在谈及投资战略的时候,中投负责人曾明确表示:“考虑人民币升值的因素,中投公司年收益率如果低于10%就会亏损,在巨大的盈利压力下,中投不可能投资盈利较慢的基础设施领域。”然而,在黑石和大摩的股份大幅缩水,国内舆论压力增加的时候,中投对此的解释是:“帐面浮亏”,“长达4年的投资不应以短期帐面价值的变动来评价”。由此可以看出,中投在投资战略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