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穷小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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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如何区分了价值与交换价值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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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00:29:37
……
担心是肯定的,但是,凭你我之力,恐难挽救将倾之厦。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顺其自然吧!我们已经尽力了,这就够了,认真看出,做学术创新是对经济学术界最大的贡献,你我共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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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eau 发表于 2014-4-22 09:03:36
clm0600 发表于 2014-4-21 22:21
所谓辨证,在你这里基本上就是用来两头儿堵的工具,自相矛盾的代名词。
因为你不懂辩证逻辑,所以你的数学——一如我曾经揭露的一样——一样差劲。
我是为写作而谋生,不为谋生而写作 —— 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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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25:33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00:29
担心是肯定的,但是,凭你我之力,恐难挽救将倾之厦。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顺其自然吧!我们已经尽力了, ...
…………颇有自知之明之言也!

254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31:14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00:13
不要嘞这些低水平论,连我的问题都不能正面回答,只是一味避重就轻,强词夺理,不讲逻辑,就这水平还是版 ...
人大经济论坛真是要夕阳西下了~

斑竹水平低下应该归罪于他自己,……你可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哦!

255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57:32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00:10
我说的“官方”是很久以前的官方,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时的官方,而且我还有并列定语,经济学者(前辈) ...
马爷为科学社会主义规定的第一天条,就是——消灭私有制!…………请问:你打算如何“完善”它呢?

256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11:28:33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57
马爷为科学社会主义规定的第一天条,就是——消灭私有制!…………请问:你打算如何“完善”它呢?
没有谁否定要消灭私有制,除了你们这些走资派。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对于私有制,先利用再消灭,这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正确认识。不顾具体国情,搞一刀切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而是教条,我们已经吃过教条的苦头,有过前车之鉴;就是你们这些人从曾经的教条——一开始就彻底消灭私有制,走向另一个教条的极端——不断地私有化,自由化,你们的脑袋什么时候清醒过?误国误改革方向的就是你们这些江湖术士,胸无点墨充大师~最后,请不要急于反击我,把我的辩词先消化了再说,你不觉得你们一直旧事重提,围着一个问题绕?没水平到了提问题都要重复的地步,可笑~

257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11:31:55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31
人大经济论坛真是要夕阳西下了~

斑竹水平低下应该归罪于他自己,……你可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哦!
知道什么是”一只老鼠坏锅汤”吗?什么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懂得“防微杜渐”吗?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受到警告 258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11:35:35
提示: 受到警告  赫赫铭儿0 语言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2014-4-22 12:10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09:25
…………颇有自知之明之言也!
我看到了无耻之人的自鸣得意~我们不愿意对头弹琴,蠢牛却自大地以为自己是音乐大师,不屑与倾听阳春白雪~

259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12:05:24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11:28
没有谁否定要消灭私有制,除了你们这些走资派。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对于私有制,先利用再消灭,这是基于 ...
    马爷为科学社会主义规定的第一天条,就是——消灭私有制!…………请问:你打算如何“完善”它呢?

没有谁否定要消灭私有制,除了你们这些走资派。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对于私有制,先利用再消灭,这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正确认识。

请问:在马爷的理论体系中,不消灭私有制,……哪里来的“社会主义”尼?

260
赫赫铭儿 发表于 2014-4-22 12:09:24
穷小子6 发表于 2014-4-22 11:35
我看到了无耻之人的自鸣得意~我们不愿意对头弹琴,蠢牛却自大地以为自己是音乐大师,不屑与倾听阳春白雪~
…………恼羞成怒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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