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教育,在读《资本论》之前,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当代的中国是否存在剥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困惑了我很多年的问题。通过学习和阅读《资本论》第一卷,我找到了答案:当代的中国存在剥削,而且剥削占很大的比重。接下来大家就要问了,为什么要存在剥削呢?我认为这是因为剥削是历史的必然,不是根据我们的好恶而可以随意取消的。正如我们从全面计划经济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历史的必然一样,从否定和消灭剥削到承认剥削也是历史的必然,是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的。
马克思的剥削观
马克思通过科学严谨的分析,发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体现为劳动过程,同时还体现为人与人的关系,即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地剥削劳动力。”[①]资本家清楚的认识的,自己付给工人的是劳动力价值,而获得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资本是死劳动,它就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②]过去的古典经济学家,从亚当·斯密到大卫·李嘉图,都没能科学的认识到生产过程的二重性,他们通过观察到外在的工资、利润、利息等形态提出“三位一体”的庸俗观点,对剥削进行掩盖。
资本家主要从外延和内涵两个方面对工人进行剥削。外延方面是指工作日的延长。通过延长工作日,资本在付出同等工资的前提下可以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内涵方面是指提高劳动力的强度。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者在相同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强度和紧张程度,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资本家能够通过从外延方面或内涵方面加强对单个劳动力的剥削。”[③]
剥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第一、从肉体和精神上对工人进行摧残。由于疯狂的追逐剩余价值,资本“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④]。这种以剩余劳动为核心的生产方式漠视工人自身的发展,使工人饱受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第二、破坏工人家庭。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为资本家进行的强制劳动,不仅夺去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夺去了家庭本身惯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的自由劳动的时间”[⑤]。这表明在资本的剥削面前,任何人都是避免不了的。第三、引发社会的两极分化。资本家阶级可以不劳而获,仅仅通过剥削工人就可以获得高额的剩余价值,而工人阶级为了个人和家庭的生存,不得不接受资本家的剥削,承受过量劳动的危害,并只获得仅够维持个人和家庭生存的工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必然引发两极分化的恶果。
从消灭剥削到承认剥削
马克思对剥削的揭露和科学解释,只是在探究资本主义的生产规律,并提出通过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来消灭剥削。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现在就要立刻消灭剥削。马克思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⑥]。我们必须正确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看待剥削。
我们对于剥削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建国之后,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们成功的消灭了私有制,消除了剥削,建立了全面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下虽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以至于不能再为继了。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开始承认剥削,发展包括外资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这种对剥削的承认是实事求是的,也是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
剥削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本、管理、技术、劳动等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会引发劳资的对抗、两极分化、拜金主义盛行等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发挥剥削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也要减少剥削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们能将剥削为我所用的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我们的理论界在遇到“剥削”一词时,总是含糊其辞。比较常见的观点认为由于我们实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别于西方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所以我们不存在剥削。这种回避问题,不是科学的态度,很容易引发民众的困惑,也会经常被反对者作为把柄来攻击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正如卫兴华老师所说的,“在我国具体现实情况下,不公开强调宣传‘剥削论’,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但如果理论和宣传工作突出宣扬‘生产要素价值论’和‘无剥削论’,否定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则会产生深远的严重的消极后果”[⑦]。我们要大胆的承认剥削存在的历史必然性,而不是作为一个研究禁区而固步自封。
关于剥削的进一步思考
区分剥削与非法压榨
我们所谈的剥削,是指资本家通过按照劳动力价值来支付工人工资,并以此获得剩余价值的行为。剥削是一种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这与对工人的非法压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一些资本家强迫工人加班、不付或少付工人工资、使用童工等行为,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也同样存在剥削的现象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受非公有制剥削现象的影响,在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里,也存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剥削。比如很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存在临时工,特别是清洁工、保安等队伍中。在公有制企业里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对于这些单位存在的剥削现象,我们要采取措施逐步消除。
关于剥削的存在期限
对于剥削的存在期限,我认为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实事求是的对待。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了数百年,剥削依然没有消除,也没有灭亡的踪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将长期发展下去,因此剥削也将长期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⑧]
[①] 《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84页
[②]《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69页
[③] 《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732页
[④] 《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06页
[⑤] 《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54页
[⑥]《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⑦] 卫兴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剥削”观与我国现实.经济学动态,2002,3:4-8
[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