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大大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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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物品的任何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 无一例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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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7 21:15:11
clm0600 发表于 2014-4-27 20:47
张三和李四,五年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子,各自花了100万,然后就空置在那里。
现在,张三的房子市场价300万, ...
你提的这个问题,在第八章〈地租——房地产〉专门论述。
简单地说,房地产的增值,是投入市政建设的物力价值转移的,是公共维持劳动转化的。

22
godweige 发表于 2014-4-27 22:13:01
抽象的看,产品里的每一份交换价值都应该是劳动创造的(例如血液都能被认为是劳动产品,就因为血液的主人消耗了劳动产品来创造血液),但是仔细一看,承认交换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却不能证明其价值量就一定是和投入的劳动量相等或者成正比,甚至也未必和整个行业投入的劳动量成正比

23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7 22:57:58
clm0600 发表于 2014-4-27 21:36
你提的这个问题,在第八章〈地租——房地产〉专门论述。
简单地说,房地产的增值,是投入市政建设的物力 ...
我那只是简单地说,我可以摘一段让你看看,你没看过前面几章,不一定看得懂

     ————————
     8.6.1房屋的使用价值和房屋的价值
     业主在上海浦东买房子,受三个动机驱动:一是买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放置家具什么的;二是通过买房子让自己一家人享用浦东的市政设施; 三是通过买房子让自己一家人享受浦东的科教人文卫生环境。所谓买房子,只不过是一个晃子罢了。买房人真正的目的是,在浦东这个国家投入巨万人力物力建成的大蛋糕上切下一块,供自己一家人享用。国家花那么多钱搞建设,浦东那么好的市政设施,那么好的科教人文环境,一个人如果不在浦东买房子就无法享受;一旦买了房子,业主一家人都可以尽情免费享用,多出点钱完全值,浦东房子那么贵,原因就在这里。
因此,城市住房的使用价值都包含三个部分:一.可供居住;二.可享用住房附近的硬件公共设施;三.享用住房附近的人文环境和社会服务;其中后两项是主要部分。
从价值角度考虑,房屋的售价可以分解为四个部分,一是房屋本身造价;二是房屋附近的道路、桥樑、公园、学校等基础设施价值转移部分,即基础设施折旧;三是房屋周围的军、警、法、教、科、文、卫、环境服务转化的价值部分;四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服务费。
房屋价值中的第二、三、四部分表现为土地价格。比如,浦东房价轴心是12000元/米2,若包括钢筋水泥等原料y、建筑机械磨损z、建筑工人工资g、平均利润lr、房地产公司投资利息lx在内的房子造价为3000元/米2,则地价部分d为9000元/米2,d是第二、三、四部分价值之和,可用式子表示为:
C =(y+z+g+lr+lx)+ d =3000元/米2  + 9000元/米2  = 12000元/米2
这9000元/米2是周围软硬环境价值平均得来的,即:浦东软硬环境总价值÷浦东房屋总面积 = 9000元/米2 。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明地租来源的示意性式子,并不是商业上可以实际应用的算式,因为软硬设施的价值很难估算,住房与设施有远有近,面积不能同等计量。
如果ZF对桥樑、道路、绿化、社会秩序等公共设施都收费(有几年全国所有厕所都是收费的),而且能百分之百地合理收费, 那么房屋永远也不会增值,一分都不会增加。房子只可能随着时间流逝折旧降值,直至归0。如果那样的话,浦东房价波动轴心一开始就只能是3000元/米2 ,出售之后不仅不会上涨,二手房价格轴心将随着房子的老化,越来越低,到实在不能住的时候,房价就变为0了。
所谓房屋增值,是房屋价格轴心中的d项随着房屋附近软硬公共设施投资的改进而增大,如此而已。增值和需求没有关系,和边际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8.6.2房地产利润(一)
假定上海市ZF允许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到浦东随意圈地,搞自由竞争,但是,开发商们必须负担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必须承担军警法、科教、人文、卫生设施建设费用,当地ZF雇员的工资、警察、法官、教师、社区医生等等社会服务人员的工资,也都由开发商负担,国家不出一分钱。那么,第一.房价轴心照样达到1,2000元/米2,即C =(y+z+g+lr+lx)+ d =3000元/米2  + 9000元/米2 = 12000元/米2。第二.因为开发商必须承担软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9000元/米2 ,所以他们最多只能挣到投资平均利润lr,只能是收回机会成本。那样的话,开发商不仅发不了大财,小财也发不了,只能糊口。
现实不是像假设那样。开发商买了土地后,只需负担楼房的建造费用(y+z+g+lr+lx=3000元/米2),当地的软硬环境建设费用(9000元/米2)由ZF承担。可是楼房建成后,买房者和开发商心里都明白,只要买了房子,房主就可以免费使用ZF投资巨万建造市政基础设施,可以免费享受ZF打造的科教人文环境, 软硬设施被捆绑房子上一并归买房业主使用, 房价1 2000元/米2,完全值。于是房价高点也有人买。这样一来,开发商得到的就不仅仅是平均利润了。除了平均利润lr,他们还得到三笔收入:
第一笔,出卖软硬基础设施所得。ZF出钱搞软硬环境设施建设,开发商卖房子时边除了收房屋本身价钱(3000元/米2),还收了软硬环境设施的价值(9000元/米2),因为这些设施是和房子捆绑一起出卖的。
第二笔,垄断利润。因为土地供给有限,房屋价格不是自由竞争价格1 2000元/米2,而是垄断性价格(1 2000元/米2 +L)。这一垄断性价格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等出力维持,垄断维持成本由ZF承担,开发商拿到的垄断收入L,是白拿的。
第三笔,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服务费。我国土地是国有的,土地是由ZF有计划地批给的,哪块地用来建房哪块地用来建厂等,由ZF规划,也就是说,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服务是由ZF部门提供的,可是服务费往往由开发商收取,也是白拿的。
也就是说,开发商所得:利润/米2 = 平均利润lr + 出卖软硬设施所得 +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服务费+ 垄断收益L >> 9000元/米2 。白白拿走那么多公共物品价值,他们不得不发财。

8.6.3房地产利润(二)
上式中的“出卖软硬设施所得”一项,还须提炼。我们知道,搞房地产的土地是开发商花钱买来的,开发商买土地时出了大价钱,也就是说,他们既买了建房土地也买了土地周围的软硬环境使用权。既然软硬环境是开发商买来再转手卖给买房业主的,那么“卖软硬设施所得”一项是不是就不存在了?非也。
通常是这样,开发商买土地的时候,土地周围软硬环境还不完善,当时地价也不高。土地归开发商以后,ZF在其周围继续投资,软硬环境日益改善,地价因此提高了。到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软硬环境投资比之以前已经大大增加了。也就是说,开发商出钱买地时,连同土地一并买下的软硬环境只是个粗坯,不太值钱。土地到开发商手上后,ZF继续投入人力物力,把软硬环境做了精加工之后变得更值钱了,可是这种精加工的软硬环境却由开发商去卖。所谓土地增值就是——开发商买到土地之后ZF的后续公共投资转移来的价值。
所以,上式中“出卖软硬设施所得”必须修正为“软硬环境改善带来的土地增值收入”。

8.6.4房租
    如果房产市场是理想的自由市场,那么,房主们的趋利避害行为必将使房屋租价做随机上下波动,且不难得知其波动轴心C = 经营者工资g + 房屋日常维护费y + 房屋折旧z + 投资利息lx + 平均利润lr + 建房地租d。
由于土地供给有限,房屋供给不可能充分,因此,房屋租赁市场不是纯粹的自由市场, 房屋租价将高于理想的自由市场条件下的租价轴心C,所以,租价的波动轴心应该修正为(C + 垄断收益L)
房屋建成之后,如果ZF继续对房屋周围的软硬基础设施投资,那么,房屋还将‘增值’,房屋租价还将上升,其增值部分是ZF的投资转移来的。所以,房屋租价的轴心还应该修正为:(C + 垄断收益L + 市政投资转移zy)。
垄断收益L是军警政法劳动者做的劳动功转化来的价值。关于市政投资转移zy,不妨用一个例子说明:王老板在城乡结合部还有一处老房产,起初软硬环境都不大好,原来房屋租金不高,月租共10万元。后来,ZF花大本钱扩建城市。很幸运,王老板的房产恰好就在扩建区内。
                八车道路面建成后,月租轴心涨为12万元;公园建成后,月租轴心涨为15万元;中小学幼儿园建成后,月租轴心涨为19万元;派出所进驻后,月租轴心涨为20万元;图书馆建成后,月租轴心涨为21万元 ……
八车道路面建成后,月租上涨为12万元,原因是王老板把八车道路面出租了,房租10万+路租2万=12万。因为租房者可以免费使用路面,所以他们愿意多出2万元。公园建成后,月租上涨为15万元,原因是王老板把公园也出租了,房租10万+路租2万+公园租3万=15万 …… 图书馆建成后,王老板把路面、公园、教育设施、派出所、图书馆连同房子一并出租,房租10万+路租2万+公园租3万+教育设施2万+派出所1万+图书馆3万=21万,其中后5项之和(11万元)便是市政公共财政的价值转移zy 。  
大部分城市公园对外地游客收费,对当地市民早晚免费开放。这么做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公园附近的住户在买房或租房时已经交了公园租金了,他们应该免费享用公园。当地ZF对笔者我的地租理论也算是无师自通。        
千万不要说,王老板出卖了基础设施的外部性,那么讲就错了。他出卖的是基础设施本身。因为这些公共设施本来就是ZF建造给居民使用的。或者说,这些基础设施本来就是ZF造出来,白送王老板他们,让他们卖给居民使用的。看到了吧,自由市场岂止是不公平?简直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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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0:47:06
回复楼上网友:



  第一个问题,你吃的馒头,价值到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在第六章专门讨论,简单地说,那个馒头的价值转化为你的劳动力价值去了。本来,你干了一天活后,已经疲劳不堪,已经干不得活了,幸好你吃了那个馒头,那个馒头养出了你的新劳动能力,所以第二天你才能继续干活,也就是说,你第二天的劳动力价值是你吃去的那个馒头价值转移来的。不知道你是否满意?
  第二个问题,即房屋跌价问题,这个问题完全是你没有看过前面几章造成的,因为你讲的是房屋的价值,不是价格,房屋的价格是波动的,波动是有轴心的,波动轴心即房屋的价值。房屋的价值与市场需求无关,它由ZF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量决定。
  第三个问题,你说的倒掉的那个房子,那不是公共物品,那座房子在与不在,和附近的居民生活没有关系,如果是一件公共物品,比如城市边上的一座联岛大桥,它的价值就会转移。你将看到,大桥一建成,岛上房子马上增值,一旦大桥垮掉,岛上房子马上贬值。
  为了让你更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我另摘一段放在这里,你可以看看:
   
   9.3  公共设施的价值将折旧在往后的 GDP中
   自由市场上,商品价格轴心为(g + d + lx + lr + y + z),因此,企业主买机器建厂房等固定资本可以通过折旧项z收回。在自由竞争的服务业比如旅馆业中,床位价格轴心是(g + d + lx + lr + y + z),因此,旅馆老板可以通过折旧项z收回旅馆建筑等固定资产价值。在垄断市场上,商品价格能稳定地维持在(g + d + lx + lr + y + z +L)水平上,固定资产投资就更容易收回了。那么,ZF建造的免费桥梁、城市街道、战斗机、驻外使馆领、牢房、手铐、警棍等等公共物品,它们的价值能不能象企业的厂房、机器价值那样折旧收回呢?
   答曰:能。公共设施的价值将折旧在往后的GDP中收回。因为任何实物商品和服务商品的价值中,都含有公共设施的价值折旧成分。正式讨论之前,先说一个例子。
   周家村与一级公路隔着一条河,他们的水果、疏菜无法用汽车运出来,价钱很低,大家都不好过。因此,他们决定集资50万修建一座钢筋水泥桥,人人可以免费通过。这座桥当然是公共物品了。村民们没读过经济学,他们只知道大桥建起来后,车可以到地头装货,水果和疏菜就可以卖好价钱了,建桥花掉的钱是能赚回来的,他们不亏,就决定干了。
   不论是实物商品还是服务商品,在自由市场条件下,价格波动轴心都是(g + d + lx + lr + y + z +税s)。还有两种情况,产品价格不作随机波动,而是可预见地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一是垄断市场,商品价格保持为(g + d + lx + lr + y + z + s +垄断利润L);二是容量扩张的自由市场,商品价格也是可预见地保持为(d + lx + lr + y + z + s + 超额利润π)。 这三种情况中,地租d中有一部分就是公共设施价值折旧来的。可以把d写成d = d1 + d2 ,其中d1为创造地租的活劳动转化成分,d2为公共设施折旧成分,公共设施价值就是通过d2收回的。
   如果周家村把土地全部租给外地人耕种,那么,建桥后地租肯定比建桥前高。建桥后地租增值Δd必定足以让他们收回那50万。如果周家村通过收地租方式收回大桥投资,那么一旦他们把大桥的50万投资全部收回,那座桥也就差不多报废需要重新建造新桥了。当然,如果周家村从大桥取得七八十万回报,那也是正常的。毕竟50万建桥投资还有利息成本嘛。如果他们从大桥得到的回报只有三四十万,那只能说明大桥是豆腐渣工程,或者是大桥建在不合适的地方了,很有可能,有十多万被腐败掉了。
  (后面内容略)  



25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4-28 10:54:03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0:47
回复楼上网友:
大哥的学术,朴拙而精细,所以说是地道,顶尖。

请继续发表,继续思考。

26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3:03:56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4-28 10:54
大哥的学术,朴拙而精细,所以说是地道,顶尖。

请继续发表,继续思考。
兄弟,知音啊!

27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4-28 13:25:01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3:03
兄弟,知音啊!
握手大哥,不客气大哥~~!兄弟的眼光还行吧?哈哈。

28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6:57:32
godweige 发表于 2014-4-27 22:13
抽象的看,产品里的每一份交换价值都应该是劳动创造的(例如血液都能被认为是劳动产品,就因为血液的主人消 ...
“抽象的看,产品里的每一份交换价值都应该是劳动创造的(例如血液都能被认为是劳动产品,就因为血液的主人消耗了劳动产品来创造血液),但是仔细一看,承认交换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却不能证明其价值量就一定是和投入的劳动量相等或者成正比,甚至也未必和整个行业投入的劳动量成正比”
  
回复如下:
  在自由市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劳动者的对它付出劳动量成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是1;而商品的价值与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成严格正比关系,这个关系可以用数学式描述。见《普通经济学基础》。
  在垄断市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劳动者对它付出的劳动量也成正相关关系,但是这两个量的关系比较复杂,目前我还找不出一个关系式来表达。只能说,两者成正相关关系,符合多劳多得原则。

29
godweige 发表于 2014-4-28 23:11:59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8 16:57
“抽象的看,产品里的每一份交换价值都应该是劳动创造的(例如血液都能被认为是劳动产品,就因为血液的主 ...
在同一时间,同一社会里,同样多的劳动不见得创造同样多的价值

30
he_zr 发表于 2014-4-29 00:25:23
大大师傅 发表于 2014-4-23 18:48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固执,我估计,你是想说矿产资源的问题,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矿还在地下就可以 ...
价格里包含着对使用价值和劳动力耗费价值的支付成分,劳动力耗费部分再多也不可能取代使用价值部分。你的问题本来就是把价格里包含的两个部分混为一谈,然后统称是劳动力耗费带来的价格,这与实际严重不符。我给你举的那个例子,你根本没有能力正面回答,而是说了一大堆,还是在再重复这种混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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