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富的劳动性”。
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在所有人类活动中鉴别出哪些算劳动,哪些又不算劳动。比方说,主楼文章已经把实惠目的(或者效用目的)与否作为鉴别劳动与否的标准。如果我没有误解,那么按照这一鉴别标准,“玩”就一定不算劳动。但接下来又出现了新问题,而这新问题又很可能会回过头去颠覆之前的”财富的劳动性“。
“玩”是出于“闲暇,好奇,自由”的人类活动。这种活动不具实惠目的,只具意义。与“玩”的性质完全相同的其它人类活动还包括了哲学思辩,还包括了非应用学科研究。如果我们盘点我们当今所享受到的绝大部分人类财富,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劳动也只是产生这些财富的后续工序,而前置工序居然就是那些不具实惠目的的人类活动。如果把财富的产生仅仅归功于后续工序,而忽略了前置的,起决定性作用的那些人类活动,我们的确很难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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