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这样,当时我单身,父母全额给我买的房,包括首付、装修及后续还贷,未来剩余的房贷也是我父母来还,相当于他们赠予了我房子,房产证上就我的名字。现在谈了女朋友,女朋友要求加上她名字,我觉得很难接受,我父母也很难接受,她就很伤心,觉得我不爱她,觉得我自私。
问题出来了。
第一,这种情况,女朋友要求加名字,对她到底有多少好处?
第二,我应该加她的名字吗?
第三,我觉得女朋友也不是真的在乎房子,因为现在她也妥协了,但是我感觉这个过程我让她失望了,她觉得我不爱她,可是我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自私,我们的关系还怎么弥补,这件事情怎么做才完美?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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