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bwang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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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张五常的经济思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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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5-2 15:41:00
以下是引用wbwang280在2008-4-3 8:42:00的发言: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可以由约束下最大化自身偏好的诸个体的选择加总得到

(1)“偏好最大化”这种说法似乎不常见,“偏好”表达的是(定义在消费集上的)一种关系。

(2)“选择加总”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常见,“加总”需要进一步解释。

(3)张五常似乎认为主流经济学中的“理性偏好假设”没有他的假设更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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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发表于 2008-5-4 20:3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5-2 15:32:00的发言:

个人以为,“为使理论可被检验”,更恰当一些。

“理论可被反驳”,指命题可能错,这是对在科学上有意义的命题的最低要求。“假定诸个体的偏好不变”是“理论可被反驳”的必要条件。若不“假定诸个体的偏好不变”,任何想要的结果都可以通过诉诸偏好改变得到。

“理论可被反驳”是“理论可被检验”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可被反驳”只要求命题可能错,但对其的检验还受很多其他条件的限制,甚至可能永远落在人类能力之外。“为使理论能与经验事实相符,个体面临的约束必须概括真实世界的特征。”说的就是对理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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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发表于 2008-5-4 20:4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5-2 15:36:00的发言:

在张五常那里,“需求”与“需求量”似乎是两个概念——前者似乎指want,不可观察;后者似乎指demand,可观察。

我的理解,“需求”和“需求量”都基于人类心理,不可观察,可观察的只是“成交量”。“需求”和“需求量”的差别在于假定不变的东西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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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发表于 2008-5-4 21:0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5-2 15:41:00的发言:

(1)“偏好最大化”这种说法似乎不常见,“偏好”表达的是(定义在消费集上的)一种关系。

(2)“选择加总”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常见,“加总”需要进一步解释。

(3)张五常似乎认为主流经济学中的“理性偏好假设”没有他的假设更简洁。

(1)“偏好”是对诸备选事项的排序,“约束下最大化自身偏好”就是在可能的诸事项中选择排序最前的。

(2)“诸个体的选择加总”指的是对“诸个体的选择”“加总”。

(3)我的理解,五常先生完全认同“理性偏好”假设,只是表述方式与他人有所不同。但他认为,既然不能由“理性偏好”假设推导出“需求定律”,在假设“理性偏好”之外,还要假设“需求定律”,即“其他条件不变,个体对经济物品的需求随获得该物品的代价下降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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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发表于 2008-5-4 21:03:00
欢迎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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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wang280 发表于 2008-5-4 21:58:00

sungmoo启发,修正如下:

VER1.1:

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进行选择以在约束下最大化自身偏好。为使理论可被反驳,假定诸个体的偏好不变。为使理论能与经验事实相符,个体面临的约束必须概括真实世界的特征。其他条件不变,个体对经济物品的需求随获得该物品的代价下降而增加。人类行为可以由诸个体的需求加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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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uliang 发表于 2008-5-4 23:27:00
张五常阿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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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5-5 09:30:00
以下是引用wbwang280在2008-5-4 20:39:00的发言:“理论可被反驳”,指命题可能错,这是对在科学上有意义的命题的最低要求
其他条件不变,个体对经济物品的需求随获得该物品的代价下降而增加
我的理解,“需求”和“需求量”都基于人类心理,不可观察,可观察的只是“成交量”

要求“可能错”(或者,所谓“可被证伪”)无非在于时时提醒人们:人们做的永远只是不完全归纳。而对“不完全归纳”的具体确认,则须经由经验检验。

如果一个“可能错”的命题无法由经验检验,该如何评价该命题呢?

按楼主的表述,在所谓“可能错”的要求下提出的所谓“需求定律”,可以由经验检验吗?

既然“需求”不可观察,如何检验“需求定律”是否“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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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5-5 09:40:00
以下是引用wbwang280在2008-5-4 20:39:00的发言:“理论可被反驳”是“理论可被检验”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可被反驳”只要求命题可能错,但对其的检验还受很多其他条件的限制,甚至可能永远落在人类能力之外。“为使理论能与经验事实相符,个体面临的约束必须概括真实世界的特征。”说的就是对理论的检验

(1)要求命题“可被检验”,与要求命题“可能错”,哪个更重要?

如果理论中尽是一些“不可经验”或“不可检验”的命题,这样的理论要求“可能错”与否,有什么区别吗?

(2)既然已经要求命题还需“可被检验”(“为使理论能与经验事实相符,个体面临的约束必须概括真实世界的特征”),还有无必要再要求命题“可能错”?

“可被检验”的命题,经历了检验后,无非确认了该命题所做归纳的“不完全”的程度,所谓“对”、“错”也尽在其中吧?

个人以为,在这方面,“可能错”一词误导了“证伪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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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5-5 09:46:00
以下是引用wbwang280在2008-5-4 21:58:00的发言:人类行为可以由诸个体的需求加总得到。
“诸个体的选择加总”指的是对“诸个体的选择”“加总”

(1)若“需求”已然不可观察,“需求加总”如何可以观察?如不能观察,相关命题如何可被检验?

(2)需求加总,同样需要玄语“其他条件不变”,谁能确认在“需求加总”的过程中必无可能发生“外部性”一类情况?——这其中还会有个体的交互作用吧?

你可以说,宏观的“水”由微观的“水分子”“加总”而来,但如果你不具体说明“加总”的意义或“加总”的过程,“加总”还是空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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