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听某博导报告,言 “环境税—绿色法治的前景”,不禁疑问:环境税即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部分发达国家依据“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设置的,涉及大气、水资源、生活环境、城市环境等诸多方面,其课征范围极为广泛。把环境税收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目前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而我国是否应学步开征暂且不论,环境税究竟有没有意义却值得仔细研讨,开征环境税本意在于杜绝环境污染与治理污染,那么当前由环保部强制执行的环保处罚,无疑是达到环保的最佳途径了,交了环境税就可以污染了,那治理污染的目的岂不成了幌子,处罚作为行政手段与“费”的一种,能起到治理目的为何还要费改税让税务部门来收钱放行呢?目前当务之急不是通过征收什么环境税来限制污染企业的发展,而是要及时制定相关标准,从源头开始叫停污染超标源头,实现产业的绿色升级,而不是行政形式的绿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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